12月24日,深铁建设集团发布情况通报,指出12月15日,林某某及其摄影助理、模特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地铁22号线隧道工地进行拍摄。
相关视频于12月20日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后引发网络热议,随后被删除。
这一事件将社交媒体时代"危险拍摄"乱象再次推至公众视野。
施工场所并非拍摄场地,其潜在危险不容忽视。
未完工的建设现场存在多重安全隐患:支撑结构尚未稳定,擅闯者触碰设施可能引发坍塌事故,导致掩埋或被掉落物砸伤;大型机械设备运行时,误入作业区域者极易遭受碰撞、挤压等伤害;临时用电设施可能存在漏电、短路风险,接触带电设备将造成触电事故;施工现场通道狭窄复杂,擅闯者容易迷失方向或被困危险区域。
这些风险清晰表明,施工禁区绝非可以随意涉足的拍摄地点。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行为并非个案。
近年来,社交媒体平台上涌现出大量在隧道、公路等危险地带拍摄的所谓"氛围感大片"。
不少人盲目跟风模仿,进入明令禁止行人通行的隧道、高速公路等区域拍摄。
这些区域车辆行驶速度快,部分路段存在弯道视线盲区,行人突然出现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追求拍摄效果而置安全于不顾的现象,折射出部分网络用户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观念缺失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郑飞明确指出,在隧道内穿行属于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若违法穿行者在隧道中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行人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进一步表示,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网络传播应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此类危险拍摄作品属于违法内容,不应在网络平台传播。
从法律责任角度分析,擅闯施工禁区、占用道路拍摄的行为涉及多个层面的违法问题。
首先,违反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其次,占用道路、隧道等交通设施进行非交通活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再次,在网络平台传播此类内容,可能对公众产生不良示范效应,违背网络传播的社会责任。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拍摄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针对这一社会现象,相关部门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一方面,施工单位、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及时制止危险拍摄行为;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应强化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危险行为的视频内容及时下架,并对发布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同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网络用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国家应急管理部门也发出提示,呼吁公众不要将马路、隧道等区域当成"摄影棚",不要在车辆行驶中进行危险摆拍,不要翻越安全护栏,不要擅闯未开发区域及废墟。
这些提醒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值得每一位网络用户认真对待。
城市建设与公共交通承载着千家万户的安全期待,任何将封闭工地、道路隧道当作“摄影棚”的行为,都是对规则底线的试探,更是对生命安全的轻视。
真正值得传播的“作品”,应当建立在守法、克制与尊重公共秩序之上。
对“以险换流量”必须坚决说不,让安全成为最基本的社会共识,让文明成为最有力的网络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