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食品药品网络消费乱象 跨境代购、虚假宣传等问题亟待整治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也成为线上交易的重要品类。

然而,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召开的发布会揭示了这一领域存在的严峻问题。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通报称,目前网购食品药品领域乱象频发,既有传统的质量问题,也有新型的监管漏洞,需要引起全社会重视。

从问题表现看,网购食品药品的质量隐患触目惊心。

茶包中混入虫子、包子中混入钢丝球等案例反映出部分生产主体在质量控制、生产卫生、过程管理等环节存在严重薄弱。

食品混有异物、营养成分含量与标签标注不符、净含量不达标等传统性问题仍较为突出。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不法生产者受利益驱动,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甚至违规添加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牛樟芝等国家禁用成分。

在药品领域,部分经营者生产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或使用他人的药品批准文号,这些行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虚假宣传成为误导消费者的重要手段。

在网络食品销售尤其是保健食品销售中,夸大功效、虚构效果、使用误导性表述等问题较为常见。

一些带货主播、社群团长等销售主体为追求销量,将商品宣传内容超出允许范围,通过渲染功效、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容易诱导消费者作出非理性购买决策。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杜某诉马某案即为典型。

被告以境外代购名义销售涉案食品,并宣传其具有修复受损细胞、改善记忆力等功效,但未能举证证明该食品取得保健食品批号及合法进口手续。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并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跨境代购规避监管成为新的风险源。

部分经营者借助跨境电商、私人代购、社交平台直邮等方式,刻意规避我国注册备案、检验检疫、通关审核、标签标识等法定监管要求。

他们通过拆分订单、伪报品名、借用个人额度等手段,将未获国内准入、未经过安全检测的境外食品药品流入境内。

这类产品安全风险高、监管难度大,消费者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平台监管责任履行不充分是问题的重要根源。

仪军指出,部分平台对食品药品经营者,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卖家、跨境代购者的资质审核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把关。

平台对商品详情页、直播带货中的违法违规宣传缺乏主动巡查和及时处置机制,对以代购名义实际从事现货销售、使用近似词语规避敏感词监管等隐蔽行为,缺乏有效的识别和管理手段。

这些短板直接导致不法商家有机可乘。

面对这些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建议。

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避免通过无资质网点、不明链接等非正规途径交易。

要妥善保留商品实物、购物发票、支付记录、页面截图、客服沟通记录等材料,对功效承诺等内容做好截屏录屏。

商品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等证据。

对于贵重商品,签收时应进行录像开箱,为可能的维权留下充分证据。

从长远看,解决网购食品药品问题需要多方协力。

生产经营者要强化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食品药品安全法规。

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责任,建立健全资质审核、内容巡查、违规处置等机制。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销售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学会识别虚假宣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

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求更严格的规则、更透明的责任链条和更有力的风险处置。

让每一次点击下单都更安全,既需要经营者守法、平台尽责、监管协同,也离不开消费者理性选择与依法维权。

唯有多方共治、久久为功,才能把“流量”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