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一审宣判跨境电诈犯罪集团案:徐发启被判死缓,多名被告获重刑

2026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公开宣判;该案犯罪集团规模庞大、手段恶劣、影响广泛,折射出当前跨境电诈治理的严峻现实。根据法院查明事实,本案体现为跨越国界、跨越产业、跨越领域的有组织犯罪特征。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借助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信诈骗团伙形成紧密合作,陆续在当地修建并运营多个诈骗园区,搭建起相对完整的电诈“产业链”。这些园区成为电诈活动的集中实施地,通过组织、指挥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累计超过11亿元,受害者遍布全国多地。 令人震惊的是,该集团除实施诈骗外,还以暴力手段维持内部非法秩序。在武装庇护背景下,徐发启伙同电诈团伙对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实施故意伤害,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该集团已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其社会危害性明显高于一般诈骗案件。此外,徐发启还结伙实施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更扩展了犯罪范围。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区别判决:徐发启作为首要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该判决反映了我国刑法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犯罪的依法严惩。 该案宣判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当前,跨境电诈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与秩序的重要问题。犯罪分子借助国界与地域差异、叠加技术手段,以组织化、产业化方式实施诈骗,造成群众重大经济损失,并对社会信用环境带来冲击。本案的侦破与宣判,展现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跨境犯罪的力度与成效,也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侦办离不开多部门、多地区联合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取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理裁判,形成打击跨境犯罪的合力。这也说明,健全法治机制与强化部门协作,是遏制跨境电诈高发态势的重要路径。

该案审判不仅是对犯罪集团的依法惩处,也对跨境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需要国际司法协作与技术治理协同发力。本案的成功侦办与审判,为我国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完善跨境犯罪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未来,随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对跨境犯罪的追责与惩治将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