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频繁。
与此同时,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超高飞行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管理带来新挑战。
崂山公安分局近日依法查处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释放出对低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的明确信号。
问题方面,经查,孙某某、吕某某在未按规定向空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施放无人机,且飞行高度超过适飞空域限定标准。
相关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飞行,并对两名违法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从表象看,这是个别飞行者“想飞就飞”的随意行为;从管理维度看,则属于对公共空域规则的突破,必须依法纠正。
原因方面,一是部分操作者对低空管理的边界认识不足,误以为无人机属于“个人设备”,在非禁飞区域即可自由起飞,忽视了审批、限高、禁限飞区等制度要求。
二是图方便心理作祟,个别人员为追求拍摄效果、节省时间而跳过申报流程,甚至刻意规避监管。
三是无人机门槛降低、机型性能提升带来的“能力外溢”,使得普通用户也能轻易实现远距离、较高高度飞行,一旦缺乏规则意识,风险随之放大。
四是景区、人口密集区域场景复杂,干扰源多、突发情况多,任何违规飞行都可能迅速演变为安全事件。
影响方面,无人机“黑飞”并非简单的“违规操作”,其潜在危害具有多重叠加效应:对航空安全而言,超高飞行可能侵入有人机航线或临近空域,形成空中冲突风险;对地面安全而言,在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失控坠落、桨叶伤人或电池起火等事故,容易引发群体性恐慌和次生伤害;对城市治理而言,违规航拍还可能触及隐私保护、涉密管理等红线,影响公共秩序与社会稳定;对行业发展而言,“黑飞”行为损害守法经营者与合规飞行者的权益,扰乱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环境。
对策方面,治理“黑飞”需要依法严管与规范服务并重、日常管控与社会共治协同推进。
其一,执法层面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与快速处置,形成可感可知的震慑效应,推动“发现即处置、违法即担责”成为常态。
其二,规则层面强化普法宣传,把实名登记、空域查询、审批报备、限高要求、禁限飞区识别等关键流程讲清楚、讲明白,提升公众“先合规、再起飞”的自觉。
其三,技术层面推动利用电子围栏、远程识别等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促使设备端、平台端、使用端形成闭环约束。
其四,场景层面建议在景区等热点区域进一步完善无人机起降点、提示标识和管理指引,为合规飞行提供明确路径,减少“不会办、办不明白”导致的违规空间。
前景方面,我国低空治理正在加快完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行为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范畴并设定处罚。
这一制度安排将进一步增强执法依据的明确性与可操作性,也意味着低空秩序将从“倡导自律”加速迈向“刚性约束”。
可以预期,随着法规体系持续健全、监管手段不断升级、公众守法意识逐步提高,低空飞行活动将更趋有序,安全与发展有望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无人机技术的普及正在重塑现代空域管理格局。
崂山此次执法行动既是对现行法规的有力践行,也为即将实施的新规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科技创新与公共安全的辩证关系中,唯有坚持法治底线、强化技术赋能、提升公民素养,方能真正释放低空经济的发展潜力,构建和谐有序的智慧空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