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2020年2月的春雪突袭牡丹江,别的小区早早动手清雪,可牛某住的小区物业却拖拖拉拉。积雪被反复踩实,路面变得又滑又硬。 那天上午九点,81岁的牛某像往常一样下楼散步,刚走两步就滑倒在地,右股骨粗隆间骨折了。折腾了二十多天的住院和康复,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 由于跟物业谈不拢,2021年9月,牛某把物业公司告到了东安区人民法院,要医疗费、护理费还有残疾赔偿金,总共16万多。 法院认为及时清雪是物业的分内事。雪停后没管路面结冰的事,直接放大了风险,物业得负主要责任。牛某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在雪地走路危险,但没穿防滑鞋也有疏忽,得自己担两成责任。 既然物业投了责任险,保险公司就得按比例赔钱。算下来物业要赔80%,牛某自己付20%。这样一算,保险公司最后赔了12万多。 对于物业来说,雪停就赶紧扫干净,不能留着残雪结冰;业主呢走路要慢点,穿个纹路深的平底鞋;保险公司给物业责任险多买点保额也能减轻负担。 法律上规定得很清楚:物业服务人要保护业主的安全;如果没做好本职工作导致业主受伤,就得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