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部署金融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人民银行法修订提上日程

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深度调整背景下,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扩大会议作出部署,围绕制度完善、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升级、法治保障与更高水平开放等方向提出一揽子安排,传递出以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协同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的政策信号。

问题:开放与发展并进,风险治理与制度供给需同步增强。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也面临多重挑战: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结构性矛盾仍待缓解,资金配置效率有提升空间;二是外部不确定性上升,跨境资金流动、汇率波动与外部冲击传导更趋复杂;三是金融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加速,支付清算、交易结算等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风险外溢性同步上升;四是金融市场开放持续推进,对监管规则一致性、透明度和法治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在扩大开放中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成为制度安排的着力点。

原因:改革进入深水区,制度型开放需要更强“规则框架”。

会议提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与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反映出宏观调控与金融稳定工作进一步向规则化、体系化推进。

一方面,经济转型升级要求货币政策传导更顺畅、政策工具更精准,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另一方面,金融风险呈现跨市场、跨机构、跨境传染特征,单一维度监管难以覆盖全链条风险。

加快推进人民银行法、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修法,有助于通过明晰职责边界、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强化依法履职依据,为宏观政策与金融监管协同提供稳定预期。

影响:法治化与基础设施升级将重塑市场预期和资源配置效率。

推进立法修法,意味着金融运行的“硬约束”将进一步夯实,有利于提升政策透明度、增强市场规则的可预期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市场体系,将推动要素价格更真实反映风险与收益,促进资金流向更具效率的实体经济部门。

与此同时,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及支付系统跨境互联等安排,有望提升跨境结算与投融资便利度,为外贸外资稳定发展提供支撑,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使用场景拓展。

对策:以“双支柱”框架为牵引,统筹改革、开放与安全。

会议强调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体现了从“总量调控”向“总量与结构并重”、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与源头治理并重”的政策取向。

具体看:一是完善政策框架与工具体系,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兼顾稳增长、稳就业与防风险。

二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体系,强化系统重要性机构、重点领域风险、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监测评估与逆周期调节,提升对风险累积的识别与处置能力。

三是推进金融市场体系与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交易、清算、托管、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性与连续性,增强金融体系韧性。

四是以立法修法为抓手,推动金融稳定处置机制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有法可依、依法处置”的制度环境。

五是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深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改革,在规则对接、标准协同、风险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贯穿开放全过程。

前景:制度型开放将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同频共振。

会议提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释放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全球要素集聚能力的明确信号。

可以预期,随着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市场体系与基础设施升级,我国金融体系将更好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维护金融稳定的动态平衡。

下一阶段,金融开放的重点或将从单一业务准入扩展至规则、标准、治理与监管协同层面的系统推进,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跨境风险隔离与处置预案建设,确保开放红利更可持续、更可控。

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以更高水平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也要以法治化、机制化安排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在开放条件下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以制度建设增强韧性、以规则完善稳定预期,才能更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持续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