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2025年,万立,这个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还有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一直特别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事儿。今年两会政府报告里提到了发展人工智能,它虽然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也带来了不少法律和伦理上的问题。万立这两年一直盯着这一块看,特别是关于如何整治那些坏人利用人工智能造谣、破坏网络环境的问题。他在去年就提出了相关建议,这次又聚焦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能不能算“作品”以及权利归谁的问题上。这个问题现在争论挺大的。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作品必须得是人创作出来的,纯粹是机器自己生成、没有人干预的东西,很难被看作是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但有些情况是,用户给了非常具体的提示和指令,机器根据这些指令生成了内容,体现了用户自己的想法和创意。要是直接否定这些内容的智力成果属性,就会打击用户创作的积极性。所以关键还是看这里面有没有人的独特贡献。用户输入的提示词越有创意、越具体,他们对输出结果的修改越多个性化,那么这部分内容的著作权就应该归用户所有。 建议司法实践和政策指引里得把这个标准明确下来。同时要引导开发商在用户协议里清楚地告诉大家权利归属情况,免得以后惹上麻烦。还有就是推动技术溯源技术的应用,用数字水印这些方法来证明谁才是真正的所有者。 除了内容归属问题外还有训练数据的版权风险也挺棘手的。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得依赖海量数据里头可能就有很多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未经许可直接拿来用算不算侵权?这是全球都在讨论的焦点。一方面机器训练确实有转换性使用的特点;另一方面大规模复制也可能损害原作的市场价值。 因此得在著作权法框架下给这个界限划清楚点可能的话还可以引入法定许可加上报酬请求权这种模式让开发商不用一个个去取得授权就可以用作品但得付钱给集体管理组织最后再分给权利人这样既保证了数据可获得性又维护了权利人们的利益。 面对这种新课题光靠法律或行政手段是不够的得靠“政府引导—平台履责—社会参与”大家一起努力才行还得压实平台的责任让他们建立审核机制协会和学术界也得参与进来多研究案例制定标准这样才能精准保护知识产权让大家在法治框架下达成共识每一位创作者的智慧都能在这个时代得到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