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明确禁限区域和时段要求

针对节庆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与伤害事故风险上升、空气质量易受影响等突出问题,晋中市对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实施分区分类、分时段管理,旨在以制度化、清单化方式降低公共安全隐患,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力。

从管控内容看,通告明确了“禁放”为底线、“限放”为过渡、“许可”为例外的管理框架。

全时段禁止燃放的区域覆盖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场周边重点区域、易燃易爆单位、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疗机构与学校及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以及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

这一划定体现了对人员密集场所、关键基础设施、重点防火区域和空气质量敏感时段的风险识别与前置防控。

在限制燃放方面,通告对榆次区作出较为明确的空间边界:东至锦东大道、南至凤栖大街、西至经西大道接汇通北路、北至青银高速。

上述区域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等传统节点全天允许燃放外,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其他县(区、市)则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区域限放范围与时段,既体现统一规则要求,也为基层因地制宜预留操作空间。

关于燃放品种,通告强调个人燃放应符合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C级、D级产品。

这一规定从源头上压缩高危险性产品进入居民燃放场景的可能,兼顾传统习俗与安全可控的现实需要。

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通告明确实行许可制度: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焰火燃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主办单位须按照安全规程和许可方案组织实施,并充分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由符合条件的作业单位和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从原因分析看,烟花爆竹具有瞬时燃烧强、火源飞溅广、噪声冲击大等特点,若在狭窄街巷、居民小区、林草地带或电力设施周边燃放,极易诱发火灾和次生事故;在交通枢纽及机场周边燃放,还可能对运行安全造成干扰。

与此同时,节日集中燃放会短期显著抬升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与冬季不利扩散条件叠加,容易触发或加重重污染过程。

因此,以法治化手段明确禁放限放边界,有助于将风险控制在更小范围内。

从影响判断看,该通告一方面将推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更加精准,减少火灾、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将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纳入禁放清单,有助于守住空气质量底线,增强群众对“环境改善可感可及”的获得感。

同时,明确有限度的允许时段也为传统年俗保留必要空间,有利于在“安全、环保、民俗”之间形成可执行的平衡点。

需要关注的是,规则落地的关键在于基层细化配套、宣传引导与执法协同,避免出现“知道边界不清、执行尺度不一”的情况。

在对策安排上,通告提出了具体安全要求: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核验产品外观与引火线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未成年人燃放须由成年人全程陪同;选择空旷平坦、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遮挡物的场地,与建筑物、树木、车辆、人群保持安全距离;发生火灾或伤害等意外时,及时停止燃放并采取应急措施,拨打119、120等求助。

管理层面,通告明确对违法燃放、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活动、违反安全规程燃放等情形,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并明确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3年,为持续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从前景看,随着各县(区、市)进一步细化本地限放区域与时段,叠加持续的普法宣传、重点区域巡查、源头销售监管和应急联动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将逐步从“节前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精细治理”。

在保障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的同时,通过明确规则、强化服务与引导,也有望推动节庆活动更趋文明有序,让传统习俗在现代治理框架下实现更安全、更绿色的延续。

晋中市此番政策调整,既是对"放与管"辩证关系的实践探索,也折射出城市治理从粗放式禁令向精细化调控的转变。

在守护万家灯火与蓝天白云的双重目标下,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和共治共享找到最优解,仍将是考验治理智慧的长远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