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2022年以来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完善,标志着全市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从实施成效看,原有政策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22年实施以来,泰安市累计已有1699户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涉及房源533套,为1218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250余万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变化,原有政策在保障标准与居民收入动态衔接、公租房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全过程管理各上仍存完善空间。为此,泰安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开展了本次修订工作,着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重点围绕三个关键环节进行精准调整。一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功能。修订后的政策实现了"一放宽、一取消",即放宽准入条件、取消财产限制。具体而言,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12平方米提高至15平方米,深入扩大了保障覆盖面。同时,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上限放宽至不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标准上限放宽至不高于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使更多"夹心层"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此外,不再将存款、股票等财产状况作为申请限制条件,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 二是激活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供给。修订后的政策取消了对新建宿舍型保租房的建设面积上限限制,进一步激发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管,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连续停工六个月以上且拒不整改的项目,将收回认定书并追回已享受的优惠政策,实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这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旨在促进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政策明确以保障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为核心,实行"政府主导、封闭运行"的管理原则。申请家庭需满足在泰安市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等条件,主申请人应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并稳定就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现房为主,按成本定价。售后实行封闭管理,未满5年不得流转,满5年后可申请由政府回购或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确保这类住房始终在保障体系内循环,严禁变相流入商品房市场。 通过上述三个上的精准调整,泰安市完善了覆盖更广、衔接更畅、运行更稳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不同收入层次的群众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住房保障关系民生福祉。此次政策修订通过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管理机制等措施,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居住改善。未来还需持续完善监管与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