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了街道办事处的限拆决定

在行政诉讼案件里,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吕沅锦还有刘鹏律师帮忙打了场胜仗,法院把街道办事处的限拆决定给撤了。2024年9月11日,海淀区街道办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说当事人的房子二层是违建,得在两天内拆了。那房子牵扯到家里的继承和以前翻建的老账,要是认定成违建把它拆了,财产没了不说,以后城里改造分钱的事儿也会受影响。当事人一听这消息吓坏了,赶紧找吕沅锦和刘鹏律师商量。 这两位律师接活儿的时候觉得情况挺难办。房子确实没办规划手续,卫星图也显示是2011到2012年盖的,一直到现在还在。按照北京的城乡规划条例,他们觉得执法部门证据挺足的。但他们俩没被表象蒙住眼,仔细翻卷宗、跟当事人唠嗑后发现,真正的赢面可能不在“实体”的对错上,而在“程序”的漏洞里。 定了用“程序违法”当突破口的思路后,吕沅锦律师团队就开始重新琢磨怎么打官司。他们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以前的案例,发现街道办有个大问题:下限拆决定前没给当事人写书面催告书,也没让人说话申冤。对方说当事人不配合才用公告送达的招数,律师团队反驳说这不行。不管老百姓配不配合,行政机关都得先把调查和告知做完程序。 法庭上大家唇枪舌剑的时候,街道办还是坚持说房子是违建实体没错。吕沅锦和刘鹏律师没松口,直接点出了对方的执法漏洞。他们说《行政诉讼法》里说了不管咋的也得走程序。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做决定前查了仔细,也没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这是典型的“重实体轻程序”。 经过激烈的争论后,法院采纳了原告律师的意见。2025年10月2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出了判决:街道办虽然有权查违建但没按规定走程序是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判决把2024年9月11日发的那个限拆决定书给撤了。 这场仗打赢了给当事人保住了财产权也彰显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吕沅锦和刘鹏律师靠敏锐的眼光和高超的技巧在证据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找到了胜负的关键砝码。这不仅是纠正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理念的好体现。要是碰到类似的事儿找个靠谱的律师没准就是转败为胜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