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恶意逃债案件。当地一家居企业股东通过象征性转让股权的方式,企图规避巨额债务清偿责任,最终多部门联合行动下被依法查处,43名职工被拖欠的60余万元工资得以全额追回。 这家由刘某、程某、夏某三人共同控股的家居企业,近年来因经营管理不善陷入困境。自2024年7月起,该企业接连遭遇职工和供货商起诉,累计诉讼债务超过350万元,其中拖欠43名职工工资达60余万元。就在债务危机全面爆发前夕,三名原股东于2024年6月作出一个异常决定:以每人1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海南两家投资企业,同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聂某。 该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行为,引起江山法院审判团队的高度警觉。经深入调查,案件背后的逃债图谋逐渐浮出水面。接手股权的两家投资企业本身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新任法定代表人聂某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既无经营能力也无还债意愿。更为关键的是,双方签订的企业债务服务合同显示,原股东将965万元债务一并转移给新股东,公司还需向新股东支付48万余元所谓的"背债费"。至此,一个精心策划的逃债骗局真相大白。 面对这种损害职工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江山法院迅速采取行动。一上查封企业财产,防止资产流失;另一方面联动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研判,形成执法合力。鉴于新任法定代表人聂某下落不明,且股权变更登记材料涉嫌隐瞒公司大额债务、拖欠职工工资等重要事实,法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查建议。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经审查认定,该次股权变更属于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撤销该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恢复至变更前状态。这一行政决定,从根本上堵住了原股东的逃债通道。 在多部门持续督促下,原股东刘某等人最终筹措资金,将43名职工的全部欠薪足额结清。从案件发现到问题解决,多部门协同作战的高效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发现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运用行政手段纠正违规登记,人社部门跟进劳动权益保障,公安机关提供必要支持,各方形成了打击恶意逃债的强大合力。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一些企业在经营困难时采取的不当做法。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试图通过虚假股权转让、注销企业等手段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触碰了法律红线。 从深层次看,此类案件的发生也暴露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在便利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对异常股权变更行为的审查监督,防止登记制度被滥用为逃债工具,是相应机构需要持续关注的课题。
本案的成功查处既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也体现了法治原则——任何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在经济转型关键期,政府部门需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范违法行为。"一元转让"案的处理经验表明:建立灵敏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完善的跨部门协作网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