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北京检察日报社的“方圆”公众号发文,讲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案子。8岁的小花去小区门口的张豪超市买零食,没想到张豪竟然对她动手动脚。事后小花告诉父母,两人陪她报了警。可DNA检测显示,现场没有张豪的痕迹。张豪还狡辩说小花是小偷,故意诬陷他。因为没有物证和证人,检察官们费了好大劲才找出破绽。超市外面的监控拍下了小花进出时的样子:进去时蹦蹦跳跳,出来时却慌慌张张。 为了保护小花不受到二次伤害,检察官没让她到场。他们看了小花妈妈录下的视频,发现小花说张豪拉她去二楼玩贴纸,结果把她拽进卫生间关上了门。检察官觉得奇怪,就问小花张豪家二楼什么样。小花记得清清楚楚:有床、棕色床头柜、墙角有个蓝盆子和红椅子。这个细节让检察官相信小花没说谎。 检察官马上联系公安再次勘查现场。结果发现,现场和小花说的完全一样。庭审那天,张豪还在死不认账。检察官拿出照片问他:“你从没带她去二楼和卫生间?”张豪大喊“对”。检察官指着照片问:“一个孩子怎么知道你家卫生间有蓝盆子?”一连串问题把张豪问蒙了。最后法院判了张豪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这篇文章的编辑是聂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