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知道葫芦岛市最近有个特大案件吧?就是那个被称为“黑社会第一案”的案子,12月19日终于有了结果。龙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常某某等15人的案子,这可是葫芦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呢! 这个案子从1997年一直到2018年,常某某和他手下的十多个人结成了团伙,在兴城干了好多坏事。他们用暴力、威胁、恐吓这些手段,在当地寻衅滋事、骗取贷款、非法采矿,甚至还强迫别人交易。还有啊,他们诬告陷害别人、非法侵入住宅,反正做尽了坏事。最终,常某某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连财产都没收了。 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可是下了狠功夫呢!他们把原来的卷宗补充了94册,还发现了漏犯1名和漏罪2项。对了,还有2份民事判决也纠正过来了。他们还把14条职务犯罪线索给纪委监委了,把保护伞给斩断了。整个过程中,他们开了10次会议跟侦查人员沟通了100多次呢! 庭审现场也是相当精彩。公诉人把50多起犯罪事实都一一列举出来了。15名被告人和17名辩护律师在场呢!公诉人准备充分,审判节奏紧凑,把所有证据都亮出来了。旁听群众都被法律的威严给震慑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