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筑施工点多面广、交叉作业频繁,是城市安全治理的重点领域。
近期,温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走访调查发现,个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塔式起重机未按规定悬挂清晰设备标识,设备基本信息、检验状态难以及时核验;个别施工单位为追求便利,在临近公共道路主干道区域堆放、吊运工程材料,挤占通行空间、干扰交通秩序;还有项目在塔吊起重臂作业半径覆盖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给行人、车辆及作业人员带来现实风险。
检察机关认为,上述隐患具有突发性强、危害面广的特点,如不及时整治,可能演变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
(原因)从调查情况看,问题产生既有企业端的管理缺位,也有监管端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风险辨识与分区管控不细,安全警示、围挡隔离、专人看护等制度执行打折扣,导致隐患“带病运行”。
另一方面,行业监管存在覆盖不均、巡查不够精准等情况,对临时占道堆放、起重机械标识管理、危险区域防护等易反复问题,未能形成闭环治理,客观上造成监管盲区与执法震慑不足。
(影响)建筑施工安全不仅关乎工程质量和工人生命安全,也直接关联周边群众出行和公共环境安全。
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一旦管理失当,极易引发坠物、碰撞等事故;占道堆放吊运材料可能诱发交通拥堵和次生风险;危险区域缺少隔离与警示,会使不特定公众暴露在高风险场景之中。
检察机关指出,隐患若长期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将持续处于受损风险,既影响城市建设秩序,也不利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对策)为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温县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2月启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公益诉讼监督。
2026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收到意见后,迅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项目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警示,并对5家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推动形成“查处一批、警示一片”的治理效应。
与此同时,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推动下,相关在建项目按要求在危险区域补齐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物理隔离、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临近道路的占道隐患也得到清理,施工现场秩序和周边公共环境安全明显改善。
检察人员在回访中了解到,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整改后的安全变化感受直观,认为现场风险可控水平显著提升。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安全生产治理的关键在于常态长效。
下一步,应在个案整改基础上,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执行的制度化安排: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起重机械标识、检验公示、危险区域隔离、占道管理等纳入标准化清单,强化班前教育与日常巡检;二是完善监管闭环,聚焦高频隐患和重点时段加密检查,提升发现问题、交办整改、复查验收的闭环效率;三是强化联动共治,推动检察监督与行业监管、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信息共享,提升风险预警和联动处置能力,以法治方式将安全要求落到每一处工地、每一道工序。
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折射出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作为。
当检察蓝与安全绳紧密交织,不仅筑牢了城市建设的防护网,更探索出一条"司法监督+行政履职+企业自律"的多元共治路径。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制度红利,仍需更多这样的创新实践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