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厦门的小翠被丈夫大军的家庭暴力折磨得无法忍受。大军总是对小翠拳脚相加,打完后又跪地痛哭忏悔。小翠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一次次原谅了他。直到一次差点丢了性命,小翠决定逃离这个地狱般的生活。她趁大军外出打工,偷偷收拾好东西连夜逃离,连最信任的家人都没告诉。从那以后,小翠开始了十三年的流浪生活,用假身份辗转各地打工。每次深夜痛醒,她都在问自己:“我到底算不算活着?” 2019年6月,大军见妻子失踪已久,去法院申请宣告小翠死亡。法院经过一系列流程后,于2020年7月宣判小翠在法律上“死亡”。大军希望通过这个判决解除婚姻束缚,方便将来娶新妻。然而时间走到2025年,小翠攒够勇气去法院离婚时却发现系统显示她已经是一个死人了。法官得知情况后启动撤销程序并依法宣布死亡宣告作废。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签下了离婚协议:财产和债务各认各的。 这个案件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热议:“这男的真是毒啊!”“家暴不能容忍!”大家都在讨论这个资源浪费的背后到底是谁的责任。回顾整个事件,如果当年小翠敢报警、申请保护令或者求助相关机构的话,也许她根本不需要躲十二年这么久。司法援助还需要更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也应该更加坚决。 如今故事终于有了结果,小翠把离婚证收进口袋里说了句:“我终于不用再怕黑夜敲门。”但我们也需要反思:当暴力再次发生时我们能为受害者做些什么?每一次“活人被判死”都是对法治信仰的一次透支;每一次家暴阴霾未散都是对安全二字的讽刺。我们需要拷问自己:我们是否还能为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