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银龄教师认定标准 鼓励退休教师发挥余热

问题:部分高校面临师资结构性短缺与学科建设薄弱并存;近年来,一些欠发达地区高校、职业院校以及部分民办高校引才、留才上压力较大:一方面——青年教师培养周期长——短期内难以形成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力量;另一方面,新设或基础较弱的学校办学条件、学科平台和科研资源等相对不足,对优质师资吸引力有限,进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科发展进度。鉴于此,如何在保障教育质量的同时补齐师资短板,成为多地教育治理的重点议题。 原因:人口结构变化与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叠加,推动“经验型师资”再配置。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退休教师群体规模扩大、专业积累深厚,具备继续服务教育的现实基础。同时,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更强调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规范提升、科研组织能力以及学科带头人作用。为将退休教师的经验优势转化为教育质量提升的增量,国家层面相继出台行动计划和专项通知,鼓励银龄教师通过支教支研、学科帮扶、教学指导等方式流动服务,并以制度化安排提升学校引进使用的积极性与稳定性。 影响:制度边界与指标口径更清晰,有助于把“临时补位”转为“系统赋能”。从地方实践看,海南等地对银龄教师设置较明确的准入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并强调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身体条件;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对原单位返聘的退休教师,则不纳入对应的计划管理,以突出政策支持的公共导向。更受关注的是,政策在指标体系上释放空间:经主管部门审核的银龄教师,可按规定折算计入专任教师总数,纳入学校设置、教育监测与评价、办学条件监测、教学评估等指标内容。对在校全职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承担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且具备相应职称的银龄教师,相关文件明确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参与评审评估指标计算。这既提高了学校用人安排的可预期性,也推动形成更强调质量、贡献与稳定性的用人导向。 对策:多措并举释放银龄教师“传帮带”效能,形成更可持续的师资补充机制。一是完善选聘与管理闭环。学校引进银龄教师应围绕紧缺学科、核心课程、关键实验实训等需求精准设岗,明确职责边界和工作量要求,强化教学质量监测与过程评价,避免“重引进、轻管理”。二是强化经费与保障统筹。按政策安排,银龄教师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行动经费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引导支持;终身教育由地方统筹资金保障;支持民办教育的经费由学校依法依规自行筹措。各地可结合财力与办学需求,探索与服务绩效挂钩的补助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效率。三是突出示范引领与梯队培养。银龄教师的作用不仅在于补充数量,更在于提升质量。应将其纳入青年教师培养体系,通过联合备课、课堂诊断、科研团队指导、专业认证与课程建设等方式,把经验沉淀为制度和标准,推动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四是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定位边界。针对“是否挤占青年就业”的担忧,相关行动计划强调银龄教师是有益补充、示范引领和传帮带力量,前提是保障劳动适龄人口充分就业。实践中,应坚持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将银龄教师更多用于短板学科补强、教学质量提升与青年教师成长支持,避免替代性、挤压性用工。 前景:政策体系将更完善,数字化与跨区域协同有望成为发力点。自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启动以来,银龄教师跨区域服务规模持续扩大;国家层面提出在一定时期内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并推动线上线下更开放灵活的支教方式。可以预期,随着各地在统计口径、评估指标、经费保障、岗位管理等上进一步细化,银龄教师工作将从“项目化动员”逐步走向“常态化机制”;同时,依托数字化平台开展远程听评课、课程共建、科研指导与资源共享,将有效降低跨区域服务成本,扩大优质师资辐射范围,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同步推进。

银龄教师计划的持续推进,既是应对老龄化的务实举措,也是更大范围内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当银发教师的经验与青年教师的活力在讲台上形成合力,不仅拓展了“老有所为”的实现路径,也为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了新的支撑。随着数字化支教平台等配套措施优化,这支特殊的教师队伍有望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办学水平上起到更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