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乡镇合并后资产闲置损毁,国有财产出现“隐性流失”; 近年来,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部分被合并乡镇原有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国有房屋长期闲置。一些点位出现屋面渗漏、门窗破损、设施老化等问题,个别场所因监管不到位,安全风险随之上升。闲置资产若长期缺乏维护,不仅价值持续贬损,还可能引发侵占、私用等现象,导致国有资产“账面仍在、实物受损”,在无形中缩水。 原因——职责边界不清与管理链条断档叠加,导致“有人使用、无人管理”。 一是机构调整后资产权属、使用权、管理权衔接不顺,出现交接不到位、台账不准、责任人不明等情况;二是基层资产管理力量薄弱,巡查、维修经费安排和封控措施跟不上,小问题拖成大损失;三是部分单位对闲置资产如何盘活缺少清晰路径和统筹规划,处置、出租、改造再利用等程序推进缓慢;四是监督协同不足,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线索难以及时汇聚,整改难形成合力。 影响——不仅是资产损耗,更关系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治理能力。 闲置国有房屋长期搁置,直接带来维护成本上升和资产价值折损;一旦出现结构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还可能带来公共安全风险。更重要的是,国有资产未能发挥公共服务或产业支撑作用,会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影响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和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对外而言,资产“沉睡”也会削弱社会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与透明度的信任预期。 对策——专项监督“三步走”把问题查清,把整改压实。 围绕国有财产保护,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专项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依法监督”的链条推进。 首先,明确监督对象和方式。以全县20余个乡镇为重点,综合运用调阅资产台账、现场走访核验、询问有关人员、拍照录像等方式,提高摸排的系统性和可核查性,做到资产底数清、问题清、责任链条清。 其次,强化部门协作,实现线索高效流转。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国资管理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和清单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常态化,让问题从“各自掌握”转为“集中研判”。在协作机制带动下,一批线索进入立案办理程序,监督效果逐步显现。 再次,突出证据意识开展实地核查。办案人员逐点踏勘,对闲置现状、破损程度、管理状态等形成可追溯的档案材料,为后续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提供支撑,确保监督意见有据可依、可核可验。 在监督方式上,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整改形成闭环。检察建议发出后同步启动跟进机制:督促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封控管理、完善看护措施,防止继续损毁;通过公开宣告等方式引入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提高整改透明度;并在后续期限内开展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深入监督措施,推动从“书面回复”转向“实质整改”。目前相关检察建议实现回复全覆盖,整改推进可量化、可检查。 前景——从个案整改走向源头治理,关键在制度化盘活与长效监管。 对已进入程序的案件,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办理,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推进,以司法保障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对已回复整改的事项,探索以随机抽查、突击核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防止整改走过场、出现反弹。 更长远的方向,是推动形成可执行、可追责的管理制度。通过完善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规则,明确权属登记、移交程序、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处置盘活、收益管理等关键环节,并将监督要求嵌入流程,促使“资产有人管、责任可追溯、使用更高效”。在盘活路径上,可结合公共服务需求、基层治理需要和产业发展方向分类施策,推进改造利用、规范租赁、集中统筹等方式,让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和民生支撑。
国有资产管理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治理能力的检验。蓬安的实践表明,司法监督与行政管理协同发力,既能及时止损,也能推动制度补齐短板。当每一处闲置资产都进入监管范围,“沉睡资产”转化为发展资源的空间将不断拓展。这既是对国家财产负责,也是在守护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