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的市场监管部门最近给大家看了看他们在执法上怎么拿捏分寸,这种做法既让咱们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又让人觉得挺有温度。趁着现在大伙儿都在使劲儿搞长三角一体化,把营商环境弄得更好,区域之间执法要协同、标准要统一这事儿就显得特别重要。这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这三省一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凑一块儿,弄了一批涉企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专门讲一讲在法律框框里怎么把处罚的权活用好。 这些案例可不是简单的把人罚了就完事的汇报,而是把“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这五种情况给咱们掰扯明白了。这样一来,基层的人执法的时候就有了清清楚楚的参照物。 以前有些地方执法标准乱套,有时候轻得不像话,有时候又重得吓人,或者直接搞一刀切。这次发布的这些案例主要就是想告诉大家啥叫“过罚相当”。就拿江苏省溧阳市那个查超市卖过期食品的案子来说吧,涉案金额一共就15元,违法所得也就1.5元,卖家还是头一回干这事儿,危害后果也不大,而且还主动配合调查、把坏食品给销毁了、还说明了进货渠道。溧阳市市场监管局觉得这事儿不严重,就没罚他们,只是批评了两句,还指导他们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好。这就把轻微违法和该罚的事儿给区分开了,也说明光罚不行还得有人管着教着。 再看看浙江省杭州市那边那个制药公司搞商业贿赂的案子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为了让药在医院卖得好,长期给医生高额回扣,涉案金额特别大,而且还在调查的时候耍横不让人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一看这就没客气,把所有坏情节都算上了,给了个从重处罚的决定,罚了一大笔钱。这就把态度摆得很明白了:对于那种破坏市场规矩、坑老百姓、还敢跟执法作对的人,咱们是绝对不会容忍的。 严格执法的同时怎么还能给企业留条活路?特别是那些中小微企业。这时候就得靠“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这两样招数了。安徽省亳州市有个酒业公司乱打“中华老字号”的旗号搞虚假宣传本来是要挨罚的。但因为这是头一回干坏事、没把事闹大、社会危害性也小,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就给了个减轻处罚的决定,让他们把侵权包装给销毁了。这既保住了“中华老字号”的面子,也给了企业改错的机会。 还有上海市普陀区查的那家公司开婚车用的是假“劳斯莱斯”车标也挺典型。当事人这是侵权没错,不过人家是头一回犯、用车次数不多、案发后也配合调查还把侵权服务给停了说实话。执法部门也就从轻罚了点款。这样既维护了知识产权又照顾到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认错态度,不至于把人家罚得倾家荡产没法做生意了。 这次长三角四个地方跨省市一起发典型案例本身就是个好兆头,说明大伙儿都在朝着一个标准干活儿了。通过这些有代表性的案子三省一市的人坐在一起讨论研究了怎么把法律规定变成大家都认同的执法标准。这样一来就能解决各地尺度不一的老毛病,让在长三角做生意的企业心里有底、少跑路少花钱。 规范裁量权不是说不管事了,反而是为了让管事更准更有效力。这就要求执法的人本事得高、脑子得活;认定事实、分析情节、适用法律的时候都得更细致严谨;用案例来指导工作就是防止出错的好办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怎么执行;公正、文明、规范地执法才是法律落地的关键环节;长三角这次发的这些涉企执法案例就是“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跑起来的表现;它告诉市场主体啥是红线啥是道儿;既划清了不能踩的雷;也指明了改错的路子。 随着这种案例指导机制越做越好;区域间的协同配合也会越来越深入;一个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长三角营商环境指日可待;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