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9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基层治理现代化成效显著

问题:基层治理任务更重,法治供给需与发展同频共振 当前,城乡流动加快、产业形态更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细分,村(社区)治理面临矛盾纠纷增多、公共服务需求上升、自治规则落地难等新变化;如何把治理重心延伸到基层末端,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把秩序维护在日常,已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效能必须回应的现实课题。国家层面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遴选,以制度化激励带动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是重要抓手。

基层善治,贵在常治。示范称号既是对阶段性成效的认可,也是对持续提升的提醒。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法治理念融入乡村与社区日常,把群众参与落实到具体细节,才能让“金字招牌”真正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安全感、秩序感和幸福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