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走向机制化建设 我国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迈入常态化新阶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建设工作实现了重要转变——从阶段性的城市试点建设向常态化的全社会机制建设转变。

这一转变既体现了工作的深化和拓展,更深刻反映了对儿童友好建设长期性、复杂性的科学认识。

儿童友好建设的核心是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这一理念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长期性特征。

儿童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婴幼儿阶段到青少年时期,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需求。

因此,保障儿童权益、满足儿童需求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在时间沉淀中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

我国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上已取得显著成果。

据统计,全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这些试点建设的实践表明,儿童友好建设涉及教育、医疗、交通、娱乐、安全等多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多方面系统集成儿童友好政策措施。

从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配置,到校园周边的交通治理,再到网络平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精心设计和持续维护。

推进儿童友好社会建设,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坚持从儿童视角出发。

这意味着要以"1米高度"审视城市规划,从"婴幼儿需求"出发完善公共服务。

具体到工作中,要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等环节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

这种制度性保障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同时,筑牢儿童成长的安全底线更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全面落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发展,新问题也在不断涌现,如不良网络推送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需要持续关注和研究应对。

儿童友好社会建设还需要文化的浸润和理念的普及。

这种文化层面的建设比硬件设施更需要时间沉淀。

只有当"儿童优先"的理念真正融入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当关注儿童成长成为日常习惯,儿童友好建设才能真正实现。

这要求加强儿童友好理念的宣传,发掘推广典型案例,讲好儿童友好故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从试点到全面推进,这次政策转变为儿童友好建设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阶段要求政府、社会、家庭各尽其责,政策、资金、技术持续投入,理念、制度、文化协同推进。

这是一场需要代际接力的"长跑",需要当代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从"小切口"改善"大民生",儿童友好社会建设既是当下亟待补上的民生短板,更是关乎民族未来的战略投资。

当城市的天际线不断刷新时,更需要俯下身来以"1米高度"检视发展质量。

这项跨越代际的工程,既考验治理智慧,更丈量着文明尺度——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社会,必然能让每个孩子都拥有被看见、被守护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