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那天,上海某传媒公司弄出个动静,他们签约了秦凌岳和林汐颜这两位AI数字艺人,还准备上线AI剧集。视频刚一放出来,弹幕里就炸锅了,大家都在说长得太像某位明星了。法学专家说,咱们不能光看这两人是不是真的很像,关键得看大家能不能稳稳地把他们认作是某个具体的真人。毕竟发型、衣服、说话的方式还有场景这些细节,哪怕有一点能让人联想到真明星,那就可能是侵权了。 而且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在给真明星白打工。一旦观众觉得那个数字人就是某某明星本人,那个真明星就很容易因此获得流量、收益或者商业代言机会。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侵犯了真明星的肖像权。只要公众把数字人当成了真人并且带来了经济价值,原明星就有权让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赔钱。 假设你觉得自己的肖像被AI数字人给冒用了,那你可以按下面的步骤来维权。第一步是用电子的方式把侵权画面固定下来,最好去做个公证;第二步是找个律师发个侵权通知函;第三步就是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的责任主体肯定是开发者或者经营者,如果平台明知或者应该知道侵权了还提供传播便利,那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杨紫这次维权的事儿给行业敲响了警钟:技术虽然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绝不能变成侵权的遮羞布。AI数字人撞脸明星这种事可不是简单的创意碰撞,那是直接对真人权益的挑战。只有技术进步和法律边界同步升级了,才能真正让创意跟权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