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正开展名誉职务规范整治。截至1月底,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等十余家全国性社会组织相继发布公告,对非规范设置的名誉职务进行清理。该行动由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推动。 当前行业协会名誉职务存在三类主要问题。一是职务称谓不统一,"特邀副会长""名誉常务理事"等非标准称谓普遍存在;二是审批程序不完善,部分职务未经理事会正式审议;三是人岗分离现象突出,部分机构存在名誉职务长期空缺。这些问题削弱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也可能引发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 此次规范行动有两重背景。从宏观看,这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近年来社会组织法规完善,对内部治理提出更高要求。从实践看,2024年中央社会工作部组建后发现,部分协会利用名誉职务进行变相收费、权力寻租,需要制度约束。 整改呈现三个特点。在标准上,明确仅保留"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两类职务,并规定"会长办公会提名—中央部门审核—理事会决议"的完整程序。执行上,采取"新旧划断"原则,既禁止新增违规职务,又限期清理现有问题。处置上,各协会分类处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特邀副会长"改为"荣誉副会长",中国眼镜协会则取消"名誉常务理事"设置。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治理影响深远。短期内有助于净化协会运行环境,中期推动社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化,长期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奠定基础。目前已有超过60%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完成自查,预计上半年实现整改全覆盖。
名誉职务的规范设置是社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这个整改,行业协会商会正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利于提升自身公信力——为构建更加健全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奠定基础。随着规范工作的推进,我国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