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近日处理的一起特殊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某企业因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除面临行政处罚外,经专业机构评估还需承担13404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与传统赔偿方式不同,该企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创新采用认购等值森林碳票的方式完成生态修复。
这一突破性实践背后,是恩施州丰富的森林资源禀赋与创新的制度设计。
作为湖北省重要生态屏障,该州林地面积达1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高达67.79%,森林蓄积量1.51亿立方米。
如何激活这些"沉睡"的生态资产,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成为当地政府重点攻关方向。
今年初,恩施州率先推出"鄂西林碳"森林碳票机制,通过量化森林碳汇功能建立市场化交易平台。
涉事企业通过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线上平台完成碳票认购后,相应资金将专项用于项目区的森林抚育、植树造林等增汇活动。
这种"损害—赔偿—修复"的闭环设计,既确保生态责任落到实处,又形成"修复惠民"的长效机制。
业内专家指出,该案例的创新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开创了行政处罚与生态赔偿协同推进的新模式;二是探索出大气污染责任与森林碳汇功能的价值转换机制;三是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可复制的区域样本。
随着"硒都林碳"小程序等配套平台的上线,恩施州已初步构建起涵盖碳票发行、交易、消纳的全链条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替代性修复方式并非简单"以钱代罚"。
根据《恩施州"鄂西林碳"森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碳票消纳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生态项目,并接受严格监管。
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修复效果,又避免了"花钱买平安"的道德风险。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度创新来保驾护航。
恩施州这一探索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
通过森林碳票这一创新工具,生态损害赔偿不再是简单的经济补偿,而是成为推动森林生态系统优化升级的重要力量。
这种"以碳抵偿、以林修复"的模式,既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一,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标志着我国生态环保制度创新迈出了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