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2026年预算方案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近日公布并经预备会议通过。议程涵盖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年度计划与预算审查,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内容,传递出以规划引领发展、以预算约束提升治理效能、以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 从“问题—原因—影响—对策—前景”的逻辑来看,本次会议议程首先指向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所面临的现实课题。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仍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国内有效需求仍需提振,新旧动能转换处于攻坚期。对广东而言,既要稳住经济基本盘、巩固产业优势,也要在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域协调等持续加力,同时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增长与民生,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 这些问题的成因既有周期性因素,也有结构性挑战。一上,经济增速换挡使传统增长方式的边际效应减弱,资源要素约束趋紧;另一方面,科技竞争加剧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速,市场主体对制度供给、要素配置、法治保障的需求更迫切。特别是迈入“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和路径需要更强的系统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把重大方向、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到规划与预算安排中,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同性。 议程设置的影响主要体现四个上:其一,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年度施政的重要依据,将集中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形成可检验、可评估的任务清单,推动政策落实形成闭环。其二,审查和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意味着对未来五年及更长周期发展坐标进行系统标定,有利于引导资源投向战略性领域,提升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与内生增长动力。其三,对年度计划与预算的审查批准,体现人大依法监督和财政约束的制度作用,有助于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精准高效,促使支出结构更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其四,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把民主监督与法治运行纳入同一议程,有利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改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社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围绕对策层面,从议程所涵盖的审议重点可以作出较为清晰的政策指向判断。第一,以“十五五”规划为牵引,突出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的系统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第二,以计划审查为抓手,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统筹与评估,推动政策工具与市场机制同向发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与激发消费潜力相结合,提升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第三,以预算审查为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源向民生领域、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短板倾斜,同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防止资金沉淀和低效使用。第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借助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契机,持续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面向前景,本次会议议程的突出特点,是把年度工作部署与中长期规划衔接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保障统筹起来,体现以制度化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治理取向。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以及年度计划、预算依法确定,广东未来一段时期的政策取向、资源配置和重点任务将更加清晰。可以预期,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强法治等重点领域,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项目将加快落地,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迈进。

这场包含着1.27亿广东人民期待的年度政治盛会,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新征程上的关键决策节点;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会议审议的各项纲要和报告,不仅关乎南粤大地的未来发展,也将为全国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新的广东经验。代表们依法履行审议职责,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