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高萌发自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10日发布的5个反垄断典型案例里,亮出了“大招”,公布了一个罕见的判决,专门针对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搞排除竞争的行为。 杭州市的青某公司就遇上了这么一茬事儿,他们觉得当地行政审批局和大数据中心在违法设定共享电单车的特许经营权。这两家部门把这个权力直接塞给了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在插手交易,逼着老百姓只能买指定的产品。最高法给出的结论很明确:这种做法缺乏道理,还有排除竞争的效果。 法院一审那会儿倒是判青某公司败诉了,但二审法官可没松口。他们发现审批局在这事上完全没法律依据,权限也超了界。既然没法证明撤销这个决定会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那就是说之前的操作太霸道了,得赶紧给翻案才行。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把那个被指违反反垄断法的行政行为也一并给撤掉了。这次判决可是很有分量的,给以后怎么认定这类违法行为定了调子,能把真正的市场准入放开一点,让全国的市场变得更统一、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