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桐庐县新合乡新四村,十几公里外的桐庐法院江南人民法庭里,法官王杰正在为一起茶园中的意外伤患犯愁。陈阿姨在作业时因雨后路滑摔倒,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后来需要用钛合金内固定物修补。这种手术通常要求在评残前拆除内固定物。这次案件中,王杰法官给这个问题的解答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其实,陈阿姨体内的固定物还没拆除,也没进行司法鉴定。按照常规做法,陈阿姨应该先做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不过,这次情况有些不同:因为手术部位特殊,拆除内固定物可能会伤及神经和血管。于是,王杰和骨科医生合作来调解这个问题。给陈阿姨解释,这块钛合金内固定物终身不拆不会影响生活。如果非要强行拆除不仅可能导致二次伤害,恢复期还需要长时间卧床休养。经过多次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茶叶公司一次性支付6万元赔偿金。这个协议还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电话那头陈阿姨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着想,这道坎终于迈过去了。”茶叶公司负责人也松了口气:“法官把医学道理讲得透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