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马上要到2026年11月了,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马上就要在咱们深圳开锣啦!到时候,来自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的代表都会聚在深圳这个好地方。大家看这个城市的细节,这些看似平常的外文公示语,比如一块路牌、一个标识、一份指引,都可能成为大家认识深圳的窗口,也给咱们城市提升和优化提供了机会。所以咱们得把城市的外文公示语规范一下,搞个“啄木鸟行动”,邀请热心又细心的你们一起来添彩!只要打开“志愿深圳”小程序的外文公示语问题反馈专区,扫码上传照片定位,还能一键查中英翻译,准没错。针对那些拼写错了或者翻得不好看的地方,咱们深圳这次还真要把它写到特区法律里去了。不久前,市司法局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刚发了个通告,说要把《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的草案拿出来听听大家意见。其实早在2013年那会儿,咱们深圳就已经搞出过全国首部关于外文公示语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次立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再改进一下,让大家出国去逛的时候更方便、更有面子。 这个草案一共六章30条,把那些在公共场所用的中文对应的外文译文都给定义成了“外文公示语”。公共场所分了两种,一种是必须得有的,像出入境口岸、大马路、公园还有各种政务中心;另一种就是鼓励有就行的。要给必须有的地方设外文牌子,还得先去备案备案,不过也不用太麻烦。一旦公示语设立或者换了,就提前20天告诉区里负责的部门报个备就行,他们只看材料齐不齐,齐了马上就给盖章。 还有在内容上也得严把关。公共场所的名字啊、指引啊这些信息得用规范的汉字写出来,并且放在显眼的位置,不能光写外文没人懂。外文翻译得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没标准的就照着国际惯例来。市里面还得专门制定个常用翻译的规范给大家看,并且建个网站提供查询服务。 既然有了规矩就得有人管才行。征求意见稿把监管责任分清楚了,每年还得写报告看看情况咋样。大家也可以上网举报或者提建议呀!要是外语好或者住在这儿的外国朋友也可以来帮忙做志愿服务呢! 这回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4月17日呢!想要知道具体的内容或者有什么想法的市民朋友可以去深圳市司法局的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看看详情、发留言。对了对了,最后再提一句哦,这个微信公众号的ID是SZeverything呢! 星辰大海都在前面等着呢!让我们携手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