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友好建设是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入系统化、制度化阶段,将对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保障儿童权益产生深远影响。
在公共空间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在教育、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儿童福利等涉及儿童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体现儿童身心发展需要。
这意味着从学校到医院,从公园到社区,都要以儿童视角进行规划设计。
意见提出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建设安全健康、舒适便利、功能完善、趣味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空间。
这一举措将有效改善当前部分城市儿童活动空间不足、设施不完善的现状。
在城市规划层面,意见推广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充分利用街头转角等零散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
这种创新的规划理念体现了对城市空间的精细化利用,通过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让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得到友好的环境支持。
同时,意见要求公共场所、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等按标准配置母婴和儿童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儿童出行和活动的基础保障。
在教育和医疗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这将有效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意见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这是预防性健康保护的重大举措。
同时,意见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至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儿童在关键时刻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在文化体育和出行便利方面,意见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丰富儿童课外活动选择。
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景区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督促落实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这将使更多儿童获得文化体验和爱国教育机会。
在交通出行方面,意见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地方开通通学公交,鼓励网约车平台优先响应携带婴幼儿的出行需求,铁路、航空公司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服务,这些措施将显著提升儿童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出台,反映了国家对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儿童友好建设从理念倡导向制度保障的转变。
通过在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环境等多个维度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格局。
从"一米高度"重新审视城市发展,这份意见不仅勾勒出儿童友好社会的建设蓝图,更折射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理念。
当城市学会蹲下身来倾听孩子的声音,我们收获的不仅是更具活力的公共空间,更是一个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