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佳律师:遗产继承的顺序不能搞错

2018年上海宝山区的一位优秀青年律师金佳,她是九三学社社员,也是社法委的一员。这位资深的继承律师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不久前,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巾帼建功标兵金佳律师在奉贤妇联、泥城镇妇联、长寿路街道还有芷江西路街道都有过出色的表现。还有一次,她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了一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特意批示采纳了她的意见。金佳律师在遗产继承方面有近20年的丰富经验,她善于沟通,能够把复杂的情况讲得清楚明白。 前段时间有一个社会新闻让人很关注:一位企业家突然生病去世了,他留下了很多值钱的股权和房产,不过也欠了银行好几千万的债。他的成年孩子没有弄清楚债务的具体情况就急忙去办了继承公证,还开始处理家里的房子。结果银行找来了要求他们还钱。因为有些遗产已经被卖掉了,这些孩子陷入了被动局面,甚至可能要自己掏腰包还债。这个案例给大家提了个醒:法定继承人应该怎么一步步、合法规地把被继承人的债还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在处理遗产的时候只能用得到的钱来还债,不能动用自己的其他财产去填坑。也就是说通常说的“以遗产偿债”。但是这个过程里有个很重要的顺序不能搞错。第一步要做的是弄清楚家里到底有多少钱和欠了多少债。第二步就是按规矩来还钱:先把管理和分割财产的费用付了;再把该交的税给交了;剩下的钱才拿去还普通的债务。如果钱不够分的话就按比例来摊。 金佳律师提醒大家在碰到这种问题时千万不要急着乱搞。可以先给法院或者公证处发个声明说自己就用家里的钱还债就行了;也可以在报纸或者网上发个通知让债主们来报数;最重要的是找个专业律师来帮忙整理资产和债务、制定方案。 金佳律师特别强调:“你继承的不光是资产还有责任。”她觉得只有把清偿的顺序搞清楚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不被债务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