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回复永居申请问题

这次香港永居申请的问题在特区立法会会议上得到了政府的最新回应。邓铭心议员提出了有关永居申请的问题,保安局局长邓炳强通过书面形式给予了答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把劳工及福利局和入境事务处都咨询了一遍,给了如下回复:按照《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和《入境条例》附表1第2段规定,通常居港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还有符合条件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都能享有香港居留权。如果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向入境处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邓铭心议员想知道自从新一届政府上台以来,因为没达到通常居港连续七年这个要求而被拒绝的申请数量和占比。还有入境处处长行使酌情权批准的个案有多少。 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了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来港工作和定居,提供了七项人才入境计划。邓铭心议员问到这些计划里的逗留期限模式和规定是否会影响到相关人士提出永居申请。政府回答说各项人才入境计划都有不同的逗留期限模式和规定。经这些计划来港的人才如果符合通常居港连续七年以上这个条件,同样可以申请永居。 因为每项人才计划都有不同定位和吸引对象,所以逗留期限和条件设定也不一样。以雇佣工作身份来港的人可能会有更长的逗留期限制。不过,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监察香港人力变化,优化各项人才计划的细节来吸引合适人才来港发展。为了吸引各地多元化人才来港并长期发展,香港特区政府考虑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全面检讨并优化通常居于香港的定义和评核准则。政府打算赋予入境处人员更大酌情权处理相关申请。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就邓铭心议员提出的关于永居申请问题给予了详细回复: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核实永居身份证资格申请总数为379,773个,获批个案为280,909个,被拒个案为23,921个。至于题目中提到的具体分项统计数字,入境处目前还没有准备好回答这个问题。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引进各类人才丰富本地人才库。各项人才入境计划都有不同定位和吸引对象,相关逗留期限、条件以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需要符合的要求也各有不同设定。根据以就业为本的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会被批准以雇佣工作身份留港;而凭申请者学历或其他资格获准入境的人士则只受逗留期限限制。政府会动态监察人力变化情况来持续优化各项细节,包括申请资格、限额、逗留期限和条件等。 通过这次会议,人们对香港特区永居申请相关情况有了更全面了解,也期待未来能有更多多元化人才来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