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派出所内殴打当事人”案二审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一民警获刑八个月、两辅警缓刑

问题浮现:2022年8月疫情防控期间,甘肃来宁人员孙某陪同母亲接受核酸异常排查时,因劝阻民警训斥母亲与民警发生冲突;三名警务人员将孙某拖拽至派出所卫生间并实施殴打,致其右侧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医疗记录显示出现小便失禁等创伤反应;同时,涉事辅警吴某在施暴过程中脚部骨折的就诊记录,也成为印证案件细节的重要证据。

这起案件的终审裁定再次提示:权力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任何滥用都将受到追究。对警务人员而言,这是一次明确的警示,执法必须守住程序与边界,尊重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对司法机关而言,本案说明了依法独立、公正审理的要求,不因当事人身份而偏离事实与法律。对法治底线的坚持,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础,也是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