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基层权力更贴近群众,资金项目集中,又是熟人社会,一旦监督不到位,就容易滋生“微腐败”。从各地近年查处情况看,一些问题隐蔽性强、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直接削弱群众获得感,损害党群干群关系。2026年对村巡察将监督重点深入下沉到村级,聚焦四个易发多发领域:一是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跑冒滴漏”;二是村集体土地流转、资产资源处置、项目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三是道路、水利等民生工程中的偷工减料、虚增造价、验收走过场;四是涉及审批、调解、执法等环节的“吃拿卡要”和滥用职权。原因——从制度运行看,“小微权力”集中基层末端,但个别地方权力清单、财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落实不严,给违规操作留下空间;从治理生态看,农村人情社会影响监督独立性,群众不愿说、不敢说、不会说的情况仍然存在;从管理链条看,涉农补贴、工程建设等环节多、链条长,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管难以穿透;从能力保障看,少数村级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专业力量薄弱,风险长期积累却未能及时纠偏。影响——“微腐败”看似小,实则破坏公平、扭曲政策效果。惠民资金被侵占,会让政策红利打折;集体资产被违规处置,会削弱村集体经济基础,影响公共服务供给;工程质量不过关,直接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基层权力失范,容易激化矛盾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更深层的影响是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下降,乡村振兴所需的组织动员能力也会被削弱。对策——此次对村巡察在方式方法上更强调“直插末梢”。一是突出入户直查,把走访从“听汇报”转到“看现场、问群众、查账目”,通过夜访座谈、田间交流等方式掌握实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推动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二是分类推进,综合考虑村庄规模、资金项目体量、矛盾风险程度等因素,探索对重点村提级巡察、对一般村交叉巡察,避免平均用力、走马观花。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推广便捷举报渠道和数据比对核查手段,将补贴发放、资产资源、工程进度等信息纳入监督范围,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四是抓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压紧县乡村三级责任链条,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协同督办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从严追责;同时推动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务公开等制度,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追溯的长效约束。五是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把整改情况纳入公开目录,定期组织评议,让群众对整改成效“打分”,以公开透明倒逼规范运行。前景——对村巡察的制度化推进,目的在于把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随着监督触角持续下沉、问题线索处置更高效、制度约束更严密,基层权力运行将更规范,干部干事也会有更清晰的边界和更稳固的制度支撑。多地反馈显示,一些地方通过巡察推动解决道路硬化、饮水保障、农田水利等民生问题,挽回集体经济损失,群众对村务公开和干部履职的满意度也同步提升。可以预期,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对村巡察将在促规范、强治理、保落实上发挥更大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纪律保障。
村级巡察不是一阵风式的专项行动,而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安排;当监督延伸到每一寸田埂、每一本账目,“微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乡村振兴的根基就会更加牢固。这场巡察既回应群众关切,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具体治理中,标志着基层治理正在向更规范、更透明、更有效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