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表彰21位道德模范 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可学可鉴的"善行标杆"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更频繁、社会分工更细密,公共伦理与道德共识的培育面临新的课题:如何让文明新风基层落地,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感可学可用,让“好人精神”转化为社会运行的稳定力量。围绕此现实命题,湖北以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为抓手,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价值引领,为社会风尚注入可持续的精神动能。 问题:在多元价值并存背景下,道德示范如何形成更强牵引力 从社会层面看,信息传播速度快、舆论关注点更碎片化,个体善行容易被“即时热点”淹没;从基层层面看,部分地区在文明培育上仍存在宣传方式单一、先进典型与群众生活距离感较强等情况;从个体层面看,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行为往往伴随成本与风险,如何让“好人不吃亏、善行有回响”,需要更系统的制度支撑与社会氛围。 原因:以严格程序提升公信力,以分类树标增强辨识度 据介绍,本届评选工作自2019年3月启动,遵循群众公认、事迹过硬、示范性强原则,设置基层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从数百名候选人中遴选产生21名道德模范。程序的“硬约束”,旨在回应公众对评选含金量、公正性与可验证性的期待,确保荣誉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 另外,入选者覆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既便于社会理解“何为可学之德”,也有利于在不同职业、不同场景中形成对应标杆,增强传播的聚焦度与行动的可对照性。 影响:以身边典型激发社会共情,推动价值共识向基层延伸 从个体层面看,助人为乐者长期扶困济弱,见义勇为者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诚实守信者以守诺护信誉,敬业奉献者把岗位当作责任阵地,孝老爱亲者以坚守撑起家庭责任。这些事迹共同指向一个事实:道德并非抽象概念,而是日复一日的选择与承担。 从社会层面看,道德模范的示范效应有助于强化公共安全与互助网络。比如在突发事故、公共危机等场景中,普通人的勇气与专业素养往往能为应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在市场交易与社会交往中,诚信行为能够降低社会信任成本;在基层治理中,敬业奉献与孝亲家风则有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夯实社会稳定的情感基础。 从治理层面看,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道德模范的价值引领,能够在法治框架之外形成“柔性约束”,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生态,使文明创建从“阶段性活动”转向“日常化机制”。 对策:把榜样讲到群众心坎里,把精神落到行业规范中 湖北省文明委提出,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创新传播方式,用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语言讲好先进事迹,增强“身边人讲身边事”的代入感;要推动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精神要求融入行业制度与职业规范,形成可执行、可评价的标准,让“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成为常态;要把文明新风落实到细处实处,将爱国主义教育、家风建设、志愿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贯通起来,形成从宣传到实践、从表彰到保障的闭环。 同时,还需在配套机制上持续完善:对见义勇为等行为强化救助、抚恤、保险和法律援助等支持;对诚信典型加强信用激励与正向评价;对长期奉献者完善关爱礼遇与服务保障,更释放“德者有得、好人好报”政策信号。 前景:以制度化培育推动文明建设常态长效 面向未来,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可持续”。一上,要继续拓展先进典型的发现渠道,把镜头更多对准基层一线和普通岗位,让更多默默付出者走到台前;另一方面,要把道德建设与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合力推进,推动形成“榜样引领—制度保障—社会参与—长期固化”的工作格局。 可以预见,随着文明实践阵地持续完善、传播方式更加贴近群众、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道德模范的示范效应将从个体感召延伸为群体自觉,推动湖北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形成更具韧性的社会价值底座。

21位道德模范的事迹是全社会的精神财富。持续传递道德力量,才能凝聚更强大的社会正能量,让文明之花在荆楚大地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