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金佳最近聊到了子女伪造遗嘱的事儿,说真会让人家“净身出户”?最高人民法院给的判例把这个事儿给说得挺透。这次咱们就看看伪造遗嘱跟丧失继承权到底啥关系。简单说说,王老先生走了以后,长子王大弄出一份假遗嘱,想独吞老爷子留下的房产。别的子女不信,去做了笔迹鉴定,果然是假的。 法庭上王大辩解,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不能因为做了这事就被剥夺资格。别的子女倒是主张他该彻底丧失继承权。这到底怎么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确实要丧失继承权。但这就得看“情节严重”怎么算。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通常会看这几点:主观上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糊涂?客观上是不是严重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是不是导致了遗产分不出来?还有就是事后有没有认错、还钱? 这个案例里法院认为王大确实是为了多分钱才动了歪心思,侵害了大家的平等权,在家族内部还造成了大矛盾,“情节严重”跑不了。最终判决王大失去对那套房子的继承权。不过别的遗产他还是能分的。 金律师提醒咱们:别指望法律能容忍这种贪念。伪造遗嘱不仅是缺德事儿,也是犯法的。写遗嘱一定要走正规路子,找专业人士帮忙。 大家最好商量着来解决纠纷。家里人应该多体谅点、和睦相处。如果怀疑遗嘱有问题,赶紧收集证据找法院维权。 遗产啊其实是逝者给咱们留下的念想,不该变成大家抢的东西。用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用包容的心态化解矛盾,这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 金律师做了近20年的专业人士了,她还是九三学社社法委的委员、张江支社副主委。她现在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是他们遗产继承部门的主任。2018年的时候她还被评为上海市宝山区的优秀青年律师和十佳业务骨干呢。 她还在浦东新区当巾帼建功标兵、反家暴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还有奉贤妇联)。她写的社情民意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给采纳了重点批示呢! 咱们遇到具体的继承问题最好还是去找专业律师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