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有个疑问,受了工伤后是不是立马就能领伤残津贴?其实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伤残津贴是给因工致残而不能再工作的职工的一种补偿,但具体能不能领,要看你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两类职工能享受这项待遇。如果你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劳动关系虽然保留了,但是得退出工作岗位。这个时候,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给你发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是这样的: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是85%,三级是80%,四级是75%。不过如果这个津贴金额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基金就会给你补足差额。等你到了退休年龄并且办好了退休手续之后,就不再发伤残津贴了,而是按照规定去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是养老待遇比之前的伤残津贴还低,基金也会把差额补上。还有一件事得注意,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处理方式不太一样。他们的伤残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给五级伤残职工发工资的70%,给六级发60%,用人单位还得继续给他们缴纳各项社保费。同样的道理,如果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由单位来补足差额。 那么问题来了,伤残津贴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吗?其实不是的。《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说了要根据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来调整。具体怎么调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里写得很清楚。这里还要提一下张丽编辑给大家提供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