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图)

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这就出炉了,给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们整了个大动作。中新网在北京6月27日播发的消息,记者吕少威今天探了个底。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那边透了个底,说为了给化妆品广告市场定个规矩,保护大家的权益,这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药监局联手搞了个《指引》,已经公开了。 这《指引》算是把现行化妆品和广告领域的法律法规给捋了一遍,形成了个规定合集,主要讲了适用范围、怎么发广告、有什么禁区这些事。想做化妆品广告的都要先看看这规矩,把该走的程序走全了。 说句实在话,这《指引》能管到北京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化妆品广告的人。无论是做广告的还是代言的,都被拉进了这个闭环里管起来。责任划分很细:做广告的人得对自己说的话负责;搞设计和制作的得建立审核制度;代言人得满十岁还得把产品用明白。平台和公共场所的负责人也别闲着,得管好自己的地盘,别让坏广告乱闯。 最要紧的是得守住底线。一方面要保证导向正确,用健康的方式说话,不能搞低俗的玩意儿,也别让人看着就焦虑;另一方面要讲事实依据。凡是说功效的都得跟产品注册备案资料对上号。比如说什么“温和无刺激”,那得有实验证明才行。要是用了数据之类的引证内容,出处必须标明清楚。 《指引》还专门列了个17项的“负面清单”。头一个就是不准发那些没注册备案的东西;第二个是被吊销证书的也不行;第三个是自己乱配制的化妆品也没戏;第四个是用了禁用原料的更是不能沾;第五个是药监部门喊停的也得下架;第六个嘛……反正这几条都挺硬气。 另外还有11项内容是给限制的,都是些骗人或者暗示能治病的套路。特别要说明的是普通化妆品不能瞎吹什么祛斑美白、防脱发之类的神奇功效。牙膏要是没按标准做过检测也不准瞎吹防蛀牙这些功能。 针对小孩子这块更是严加看管。0到3岁的婴幼儿产品只能宣传清洁、保湿这些基本功能;3到12岁的孩子产品还能多加卸妆、修饰这些花样。 但这也有4条红线不能碰:不能宣传跟小孩子皮肤没关系的祛斑祛痘;不能用“食品级”这类让人容易误食的说法;不是儿童产品不能暗示给孩子用;也不能拿那个“小金盾”标志骗人说质量有保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人说,以后在这基础上还要接着完善其他行业的指引指导大家怎么做才合法合规。目的就是让首都的广告业越来越专业、越来越聪明数智化(数字化智能化),把促进消费、展百业的劲儿使出来(意思是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