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文化能活到现在是因为它承载了老百姓对公平的渴望

春秋战国时,复仇的老规矩可真是难搞。第一是花销太大,养个门客不是每个人都养得起。第二是要求太高,程婴为了保孤儿赵氏,连自己的娃都给拿出去献祭了。史书写得好好的,说赵氏成功报仇后,程婴竟然就跑去自杀,说要把这个消息带去地下告诉他的爹娘和公孙杵臼。赵氏孤儿哪受得了这个,赶紧求他:你忍辱负重几十年才等到今天,现在正是好好过日子的时候,为啥非要去寻死?程婴听不进去,拔出剑来就要自刎。写戏的人看着都不忍心,最后给改成大团圆了。像程婴、公孙杵臼这样的人太难找了。第三代价太高,双方打起来全灭门,死了六百多口。第四现在有了更划算的办法——去告官。后来国家法律越管越严,这种私下的复仇也就渐渐没了市场。不过复仇的观念还是传下来了。国家虽说要替你主持公道,可有时候情况紧急来不及等警察来管;有时候官场太黑办事不公;有时候凶手太有权势没法拿他怎么样。这时候靠自己动手报仇就显得有道理了。比如东汉的赵娥案。她爸被恶霸李寿杀了,她兄弟全死于瘟疫没剩下男丁。李寿听说赵家没后劲了还特意办宴会庆祝。赵娥忍了十几年终于把李寿的头砍下来投案自首。你说当时官府和法律的正义在哪里呢? 还有民国时期的施剑翘案。1925年奉系军官施从滨打仗被孙传芳给杀了,留下个二十岁的女儿施剑翘。她面对的仇人孙传芳是五省总司令,跟张作霖、吴佩孚都属于一个级别。她到哪儿去告状?当时的警察能把这么大的人物怎么样?施剑翘忍了十年之后,在1935年找着在天津退下来的孙传芳把他一枪打死了。民国的法律明明是不准私下报仇的,可大家都同情她最终被特赦了。 苏力还拿《白毛女》来说事儿。喜儿的爹被黄世仁逼死了,她自己被强奸了,大春也被赶跑了。这委屈没地方说理没地方找公权力主持公道。喜儿被逼急了就说:我是舀不干的水是扑不灭的火!我不死我要报仇!最后靠着八路军才报了仇。 你看这三个例子主角都是女的都是弱者。在那个法律不健全的年代当法律不管用的时候她们把以前交给国家的报仇权利又拿回来用精心策划打败了强大敌人不仅报了仇还把正义给纠正了。这就说明复仇文化能活到现在是因为它承载了老百姓对公平的渴望在法治还不完善的时候私力报仇是弱者求正义的最后手段所以复仇在道德上就显得很正当了作为一种文化也就传下来了。不过现在法治越建越好我们就更有信心了法律能更好地保护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