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曝光重污染天气违法排污案例 生态环保部门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问题——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是降低污染峰值、缓解区域空气质量压力的重要抓手;然而通报显示,仍有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扬尘抑制和运输管控等措施,出现“带病运行”“边查边排”的现象。内江市东兴区一砖瓦企业被发现原煤、页岩等原料露天堆放,开挖、装卸和转运作业产生明显扬尘,未采取有效覆盖、围挡、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内江市市中区一包装厂在预警期间仍运行印刷生产线,未按应急响应要求停止涉VOCs工序;广安市华蓥市一陶瓷企业在预警期间仍有国三叉车装卸、货运车辆运输产品,未按排污许可证及属地预案要求落实“停止叉车作业和货运车辆运输”等响应措施。对上述行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及的设备采取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正在深入办理中。 原因——从既往治理经验看,重污染过程往往与静稳天气、污染累积及区域传输叠加相关。此时污染物扩散条件变差,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的短时排放更容易“放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应急管控的“窗口期”尤为关键。个别企业在预警期间仍违规作业,既有对法律法规和应急要求认识不足的因素,也反映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短板:一是环保责任链条不清,预警响应机制不完善,未能将停限产、错峰生产、抑尘抑味等措施细化到工段、岗位和设备;二是成本与收益权衡偏差,认为短期停产限产影响订单交付,抱有“查不到”“查不严”的侥幸;三是现场精细化管控不足,扬尘治理依赖临时处置,物料堆场封闭、道路硬化清扫、喷淋设施运行维护等基础工作不到位;四是部分行业对VOCs治理与应急减排的关联理解不够,未能在预警时段及时停用或压减相关工序与设备。 影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核心在于“减量、降峰、止增”,违规排放不仅削弱应急措施整体效果,也容易导致污染峰值上冲、污染过程延长,增加区域联防联控压力。扬尘无组织排放会显著抬升颗粒物浓度;涉VOCs工序持续运行可能加剧臭氧前体物累积,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对复合型污染形成推波助澜;预警期间仍组织叉车装卸与货运运输,不仅直接增加尾气排放,也可能带来道路扬尘二次污染。更重要的是,个别企业“顶风违规”会破坏公平竞争和守法预期,挤压守法企业空间,影响社会对生态环境治理的信心与法治权威。 对策——治理重污染天气,关键在“制度硬约束+执行真落地”。一上,要以典型案例通报形成震慑,持续加大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工序、重点时段的精准执法,对拒不执行、屡查屡犯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推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另一方面,要督促企业把应急响应从“纸面预案”转化为“操作清单”:明确预警级别对应的停限产范围、设备停用要求、运输管控清单和现场抑尘抑味标准,落实到班组与岗位;对堆场物料做到应覆尽覆、应围尽围,完善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涉VOCs企业要严格执行停产停用要求,做到工序关停、原辅料密闭存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运维。,应改进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形成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的闭环管理,提升应急管控的整体效能。 前景——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深水区,空气质量改善更需要“精细化、体系化、法治化”的治理路径。重污染天气应对不是“临时加码”,而是对企业合规水平与治理能力的集中检验。下一步,各地在坚持依法严管的同时,还需推动企业加快绿色转型与技术改造,通过清洁能源替代、低排放设备更新、无组织排放治理提升以及运输结构优化等手段,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从源头减少重污染过程发生的概率与强度。对公众而言,持续公开典型案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与监督渠道,也有助于凝聚共治合力,让应急减排从“被动执行”走向“主动遵循”。

此次案例曝光既是对违法行为的警示,也再次强调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在蓝天保卫战深化的背景下,需保持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压实企业责任,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