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压力与保护要求之间守住大运河的“活态遗产”价值?大运河贯通南北,历经两千五百余年,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重要见证。德州作为运河关键节点,拥有较长的岸线和丰富的遗存类型,既承载历史信息,也面临城镇更新、产业布局、生态修复与旅游开发等多重挑战。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统筹难、边界模糊、监管不足等问题:部分地区存在管理链条不畅、职责衔接不紧密的情况;项目建设与风貌管控之间缺乏刚性约束;活化利用上则存资源转化不足、公共服务不均等短板。如何划定保护红线,同时探索合理利用路径,成为地方治理亟待解决的课题。 原因: 大运河并非单点文物,而是由河道、水工设施、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生态廊道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综合系统,跨区域、跨部门特征明显。若缺乏稳定清晰的制度框架,易出现规划脱节、项目把关不严、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此外,运河沿线保护任务点多面广,仅靠阶段性整治难以长效维持;文化资源活化若缺乏规范与激励并重的制度安排,可能陷入“只保护不利用”或“重开发轻保护”的困境。因此,专项立法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选择。 影响: 此次条例的实施将为德州段运河遗产保护提供法治支撑,并对区域协同和产业转型释放积极信号。条例以保持运河传统格局和原真风貌为基本原则,强调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保护,明确禁止危及遗产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的行为,并建立遗产影响评价制度,确保“先保护后建设、先评估后实施”的要求贯穿项目全流程。 作为山东省首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该条例既遵循国家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的总体要求,也针对地方实践中的难点细化规定,提升执法依据的明确性和监管的可操作性。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将推动沿线资源统筹与重大事项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与监测预警的安排则有助于减少权责交叉问题,形成闭环监管。 对策: 条例以制度牵引实现“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的动态平衡: 1. 强化规划引领: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求,落实到空间治理与项目审批中; 2. 完善监管体系:结合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与监测预警,提升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 3. 突出协同联动:加强与省内沿线城市的协调配合,推动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 4. 推动活化传承:统筹非遗保护、文旅融合和产业培育,鼓励发展专题展陈、研学旅行等业态; 5. 健全公众参与:通过意见征集、普法宣传等方式,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前景: 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关键在于将法规条款转化为操作标准与监管清单。随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推进,德州可在依法保护的框架下优化水系连通、公共服务和文化展示水平。同时需警惕文旅热度带来的承载压力,在客流管理、生态修复诸上提前研判动态调整。通过制度约束与政策引导并重,有望将运河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支点与生态廊道。
大运河的流淌既是历史的延续,也是未来的序章。《德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向法治化、系统化和社会化转变迈出重要一步。该地方立法实践不仅为德州段运河的永续发展提供保障,也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文化自信的背景下以法治守护文脉让传统文化在发展中焕发新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