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直接关乎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是扩大内需、稳住消费的基础性环节。
近年来,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多元化、跨境消费增多,纠纷类型更复杂、维权成本更高,部分行业服务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仍然存在。
黑龙江省在消费市场结构调整与需求升级并行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提升治理能力,筑牢消费信心。
针对上述问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把优化消费环境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统筹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供给与顶层设计,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率先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的黑河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样板。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省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
三是拓展跨境维权渠道,黑河、抚远、绥芬河等口岸与俄罗斯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回应边境消费需求增长的现实挑战。
从治理成效看,维权处置效率明显提升。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运行质量稳步提高,ODR企业增至4.44万家,和解成功率升至92.46%,消费者知情权保障进一步强化,投诉信息公示率提升至99.4%。
2025年,全省共受理投诉18.2万件,通过行政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12.8万元,维权服务站增至5983家,基层网络更加完善。
消协组织作用更加突出,开展羽绒服填充物气味、防晒面罩等比较试验及全季旅游专项体察,为消费者提供科学选购参考,并通过“3·15”主题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带动消费,参与企业销售额突破12.03亿元,惠及消费者超1142万人次。
市场秩序的优化也带动了行业自律与社会共治的深化。
20家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发布放心消费承诺倡议,家政、婚宴等行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服务标准化和诚信经营。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同比增长30.31%,牡丹江、七台河推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指引,大庆实施“全城通退”,有效保障消费者“后悔权”。
同时,消费宣传教育持续加强,通过“优化消费环境月”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从原因分析看,治理成效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将优化消费环境与市场监管职责协同推进,形成制度化治理框架;二是借助数字化工具提高纠纷处置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三是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公众参与作用,实现多元共治。
这些举措释放了消费潜力,增强了市场活力,并提升了群众对监管工作的获得感。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以“提升消费品质”为导向,构建更加系统的“大消保”格局。
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企业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与质量管控,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供需动态平衡。
在监管层面,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层级和工具适配,强化计量、标准、价格、广告和反不正当竞争等职能协同,形成闭环监管机制。
在维权能力建设上,把纠纷源头减量作为检验标准,畅通诉求渠道,完善多元化解体系,推动经营者先行和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与此同时,继续建设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品牌,营造敢消费、愿消费、安心消费的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充分证明,通过加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有机结合,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当前,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具重要意义。
诚邀社会各界、各媒体、各企业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建共治,凝聚各方力量,有力护航人民美好生活,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