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昌宁县勐统镇,是一块甘蔗地引发的矛盾。彭某某把甘蔗苗栽到了一条机耕路上,方便以后收割通行,这给李某1还有李某2的承包地添了堵。这两人生气了,就把路上的甘蔗给拔掉了,顺手还扯了人家的不少甘蔗苗。彭某某认为这是故意毁财,闹上了法庭。 到了现场调解的时候,勐统中心人民法庭的干警们赶紧来了。他们把这个“法庭”直接搬到了田里。 干警、村干部、还有村里的调解员都在现场,大家围在一起站在机耕路旁。 双方情绪都挺激动,嗓门一个比一个高。 法官没着急发表意见,先让双方把话都说出来,然后指出双方都有问题: 彭某某占路种甘蔗影响了通行;李某他们拔苗泄愤手段也不对。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讲道理和说法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李某他们当场给了彭某某800元赔偿;秋收后机耕路恢复公共属性,谁也不准再在上面种东西。 这次事件虽然不大,但反映了农村公共用地权属不清晰、邻里边界意识淡薄的问题。 勐统法庭借着这个机会推广了“田间调解”的做法: 把立案窗口设在村口;遇到土地、林木或邻里纠纷就就地解决;判决后还回访跟踪执行。 下一步昌宁法院还要继续学习和推广基层法庭的“枫桥经验”,让老百姓少跑路、少花钱、少闹心,在每一条田埂、每一片甘蔗地里种下和谐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