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电商大促等高频营销场景中,“全网最低价”常被包装为吸引消费者的核心卖点;但在一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平台上,它已从促销口号被延伸为对商家的硬性要求:商家必须给出不高于其他竞争平台的价格,并配套相应的执行机制。这种做法已超出正常价格竞争的边界,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风险。此次《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将“全网最低价”点名列为风险示例,说明监管对有关行为的识别标准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原因—— “最低价”竞争之所以容易变形,关键在于平台对流量、规则和交易入口的强控制力。一些平台凭借规模、用户黏性和数据优势形成强势地位,在合同条款、经营规则、流量分发等环节拥有更大话语权。同时,算法排序、广告投放、搜索权重等机制隐蔽且反应迅速,容易被用来对未满足“最低价”要求的商家施压,例如降低曝光、限制活动资格、减少推荐,甚至下架。商家在经营风险与成本约束下,往往不得不接受不对等条件,最终形成事实上的价格约束与渠道绑定。 影响—— 对商家而言,强制“最低价”会压缩自主定价空间,增加跨平台经营的不确定性,促使资源进一步向单一头部平台集中,削弱多渠道布局能力。对行业生态而言,这种做法会提高中小平台获取优质供给的难度:即便中小平台费率更低、服务更好或模式更有差异化,也可能因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体系而难以有效竞争,市场多元化与创新活力随之受抑。 更需警惕的是,“最低价”的消耗战可能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利润被持续挤压后,企业可能减少研发与质量投入,甚至诱发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风险,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与制造业的合理回报。若竞争长期被简化为单一价格维度,服务体验、物流履约、售后保障、产品创新等关键能力容易被边缘化,行业可能陷入低水平重复与“内卷式”循环,不利于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 对策—— 《指引》的出台,为平台划定了更清晰的合规边界,也为监管执法提供了可参照的尺度。一上,平台应将竞争重心从“强制比价”转向“价值创造”,规则透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履约效率、完善售后与消费保障等形成可持续优势;同时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对价格政策、活动规则、协议条款、算法分发及处罚措施开展合规评估,避免借助技术手段实施变相限制。 另一上,监管需要推动规则真正落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平台和高频促销节点的监测评估,关注隐性限制交易的技术路径与证据链;完善平台规则制定与执行的透明度要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与商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和纠纷处置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政策可预期性。 前景—— 从长远看,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稳定、可持续的竞争秩序。《指引》释放的信号是:竞争不应只拼价格,更不能以支配地位换取“最低价”承诺,而应回到公平开放、以用户体验和供给效率为核心的轨道。随着规则进一步细化、执法持续强化、平台合规能力提升,行业有望从“价格驱动”转向“效率与创新驱动”,让商家获得更稳定的经营预期,让消费者获得更可靠的品质与服务,也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营造更健康的生态。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对平台经济治理的规则边界更加清晰。“撕掉贴在‘全网最低价’上的不合理标签”——并非否定价格竞争——而是推动竞争回归理性与本质。只有这样,平台经济才能在规范轨道上走向更有创新活力、更可持续的未来,形成企业发展、消费者受益、产业升级的良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