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某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8.7 亿元

2009年1月到2012年12月,上海美某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干了一票大买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总额高达8.7亿元。他让人把货物从上海运到香港,再以“来料加工”的名义报关入境,通过物流拉回上海或运到河北,重新包装后再以公司名义出口。黄某某还指挥资金在私人账户之间流转,最后打到香港注册的公司账户上,让这些公司以“外商”的名义付款给美某公司。这种“把货物倒腾来倒腾去”的方式,让资金完成了回流。上海一中院刑事庭的法官胡健涛负责审理这起案子。法院认定黄某某伙同他人虚构贸易链条,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构成犯罪,对他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黄某某不服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刑事庭副庭长HU JIANTAO说,出口退税原本是为了鼓励本国商品进入国际市场。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循环进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这种手段搞诈骗,这种行为性质最严重、危害最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8个典型案例里,就有上海一中院审理的这起“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这种骗税行为扰乱了国家出口商品秩序,造成了国家税款被骗损失,本质上是非法占有国家财产。“循环出口”这类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行为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必须保持高压态势。这也为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