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不能只是放在书架子上看的死规矩,它得变成实实在在的治理智慧扎根在山里

浙江天目山作为全国首批、浙江首个同时也是全球认定的自然保护区,曾饱受生态保护与人类活动冲突的困扰。哪怕是工作人员辛苦劝阻,照样有驴友不顾禁令闯进核心区;不少地方因村民乱砍滥伐导致植物减少,生物多样性的担子压得人喘不过气。因为缺乏专门的法律撑腰,之前的保护工作只能靠零碎的文件和规章来管,执法没有章法,职责划分不清。老百姓搞不清保护区的地界在哪里,有人把“大家共用自然”错当成“随便进出”。跨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监测和处罚的力量也没能拧成一股绳。现在出台的《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意味着天目山开始搞“一区一法”的精细化治理。这部条例用三十七条条文把禁区划得清清楚楚,把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列得明明白白,还给了护林员实实在在的执法底气。实行了一年多以后,擅闯的情况明显少了,大家的守法意识上去了,违法行为自然也没了市场。 为了对付这些问题,保护区建立了“一支队伍管全场”的跨部门协作网,把林业、公安和环保的人手合在一起搞执法中队。哪里有线索能马上赶到,遇到事情大家一块查。技术手段上也有大动作,给大树挂上身份证让科研人员和警察都当树长盯着它,还用红外相机和监测样地盯着动植物的动向。在跟周围村子打交道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把村民从“被动守规矩”变成了“主动去监督”,形成了大家都管的局面。这个条例不光是把眼下的活儿干好了,还为未来的生态保护打下了底子。像天目铁木、羊角槭这种珍稀树种开始繁衍壮大了,黑麂和梅花鹿住得也舒服了不少。 往后的日子还长,天目山可以琢磨琢磨生态补偿和绿色发展的路子,好让保护自然的事儿和老百姓过日子的事儿能一块儿变好。这种做法不光是给浙江提供了经验,更是让人看明白了一个理儿:法律条文不能只是放在书架子上看的死规矩,它得变成实实在在的治理智慧扎根在山里。只有当大家都认可了法规,把守护当成了行动的动力,绿水青山才能变成留给子孙后代的真正财富。这既是对自然保护的一种新尝试,也是人与自然怎么才能和平共处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