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往活鱼泼化学东西拿人命开玩笑

咱们聊个让人后背发凉的事儿,央视最近曝光了一个大问题——有人为了省事,把工业酒精、丁香酚还有甲盐这些化学东西往活鱼身上泼,给鱼强行催眠,这简直就是在拿人命开玩笑。记者跑到了重庆、山东临沂、安徽宿州这些地方的水产市场转悠,发现好多卖鱼的都这么干。他们图啥?就是为了方便卸货,或者防止鱼乱动掉了鳞片掉了价。你说这多危险啊!这些商贩嘴还很硬,居然说鱼只是睡了一觉,简直让人无语。咱们来算算这笔账:工业酒精里含有剧毒的甲醇,国家早就不让碰食品加工了;丁香酚用多了会伤肝肾,还得48小时才能在鱼身体里排干净;甲盐更是压根没被批准过用来保鲜活鱼。这三样东西哪样敢往嘴里送啊?这种往食品里掺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压根不是啥保鲜小技巧,而是妥妥的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说得很清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不以有没有人受伤为前提,只要动了这歪心思就犯法了。 上游的供货商也不是好东西,明知下游要拿东西去麻醉活鱼还卖给他;下游的饭店、食堂要是还敢用这种“毒鱼”加工给客人吃;最冤的是咱们这些花钱买鱼的消费者,花大价钱买回的明明是化学残留的“毒鱼”。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次带着各地的部门一起搞核查处置、现场抽样送检,这就对了。老百姓想维权也不难,《食品安全法》规定得明明白白:买到这种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既可以找卖鱼的赔损失,也可以找养鱼的索赔。而且除了赔损失外,还能按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标准要赔偿金。 说白了就是哪怕你就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条“毒鱼”,只要证据确凿照样能拿到一千元赔偿。这种往活鱼里下药的行为真的就是在拿人命开玩笑。光靠商贩自觉根本靠不住。现在监管部门动作这么快得很,等检验结果出来后该移送公安的移送公安、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绝不能手软。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必须靠这种零容忍的态度来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