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今年5月20日,中国政府出台了咱们国家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条文挺多的,一共有9章78条,核心就是为了公平竞争、帮企业融资、搞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还有权益保护这几块建章立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的副处长赵静在接受采访时说了,为了回应民营企业的心声,破除那些看不见的壁垒,这部法里做了专门的安排。比如保障公平竞争这块,法律规定国家要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好,把“非禁即入”真正落实到位。这些措施一落地,肯定能帮企业增信心、助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市场准入这块,法律说得很清楚:只要不在负面清单里的领域,不管你是国有还是民营的组织,大家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赵静觉得这一招挺管用,把地方保护主义还有那些“玻璃门”“弹簧门”的隐性壁垒给打穿了。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举个例子,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绝对不能排斥民营经济组织,让它们也能平等参与竞争、多捞点发展机会。 对于大家常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部法也专门设立了“投资融资促进”这一章。赵静认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对金融机构搞差异化政策,让它们别太死心眼儿看不良贷款率,还得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得松绑一点,按规矩接受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不光是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仓单、股权这些权利都能质押贷款。而且还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啥的搞直接融资,这样既拓宽了路数又能缓解资金压力。 现在全球经济格局在变样、国际竞争越来越白热化,这部法给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了好大的支持。赵静觉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在搞科技创新上,法律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多做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这有助于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让咱们在国际市场上拿技术说话、有竞争力。法律还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家的大项目攻关,给他们开放国家的科研大设施,让产学研深度融合起来转化成果; 其次是在优化服务保障上,法律明确要把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完善好,维护咱们的海外合法权益;还要建畅通的政企沟通渠道让政府听意见建议; 最后是在营商环境上营造公平竞争的局面。 人民网记者许维娜做了这期解读。 咱们再看看中国特色: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写进了长期方针政策里;二是注重政府和市场一块儿使劲儿。像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这些事都体现了中国政府想为市场主体创造好环境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