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生态地位举足轻重。
然而,近期发生的一起违规穿越事件再次暴露出部分户外爱好者对生态保护法规的漠视。
西安市公安局1月31日通报的这起案件,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事件发生于2025年11月。
违法人员姚某辉通过微信平台组织苏某某等人开展秦岭穿越活动,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进行,并向每名参与者收取899元费用。
11月15日凌晨,姚某辉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出发,使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剪断隔离铁丝网,强行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封控区域。
在穿越过程中,参与人员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进行野外烧水做饭,进一步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威胁。
11月16日凌晨,两名参与者因体力不支与领队失联,自行沿公园自建道路下山并补票出园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于2026年1月22日将组织者姚某辉抓获。
姚某辉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和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件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规定,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的要求,同时违反了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禁止非法野外使用明火"的禁令。
此外,破坏隔离设施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警告;对组织者姚某辉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若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人员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户外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组织者和参与者将个人兴趣凌驾于法律和生态保护之上,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禁入规定视若无睹。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脆弱的生态环境,还带来了多重风险隐患。
违规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容易导致人员走失、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同时野外用火行为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近年来,陕西省和西安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保护体系。
但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保护的成效取决于全社会的自觉遵守。
公安机关的严格执法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
当前,户外运动爱好者队伍不断扩大,这本是积极现象。
但必须明确的是,户外活动的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禁入规定不是可以商量的建议,而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
对于组织者而言,更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组织违法活动。
敬畏自然、遵守法律,是户外活动最基本的准则。
秦岭的每一条封控线、每一项禁令,背后都指向生态安全与公共安全的共同利益。
对组织者而言,不能把盈利建立在突破红线之上;对参与者而言,不能把个人兴趣凌驾于法规之上。
守住边界,才能更长久地亲近山野;守护秦岭,既是对自然负责,也是对自身与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