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扩面提质 以制度护航农民权益与规模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权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近日介绍,全区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涉及总面积1634.83万亩、承包农户100.73万户,覆盖面广、牵涉农户多,凸显了改革推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试点进展看,宁夏以稳妥有序的方式推进。截至2025年年底,试点覆盖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等10个县区,以及中卫市海原县甘城乡等3个乡镇,涉及承包地525.4万亩、农户44.68万户,分别占全区二轮承包面积的32.2%和承包农户的44.4%,试点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对377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和承包经营权调查等基础工作,网签合同6.7万户、111.4万亩,并解决了395户农户无地少地问题。 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是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宁夏农业农村厅出台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乡镇负责审核一般规模土地流转申请,万亩以上的大规模流转由自治区直接审批并加强监管。分级管理既提升效率,也有助于防止工商资本无序进入农业领域。 在审核标准上,宁夏明确审查土地流转意向协议、经营资质等材料,确保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为农民权益划定制度边界。同时,实施细则提倡“先付租金、后用地”,对大规模、高风险项目引导设立风险保障金,降低欠租、违约等风险,保障农民收益。 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宁夏按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每年对土地等资产全面清查,集体土地发包、出租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合同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收益统一纳入集体账户核算,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推动集体土地资源使用更加透明、规范。 农村集体土地是村集体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资源。通过制度设计与流程管控,宁夏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更稳定的预期,为各地推进土地延包工作提供了参考。

宁夏土地延包试点既落实了中央政策要求,也形成了可供借鉴的实践路径。在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这项改革正在为农村发展释放更多制度空间。下一步,如何把制度安排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成效,仍需在实践中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