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数据显示,过去十多年来,我国民间投资规模整体显著扩大,已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期间,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民间投资年均增速均超过10%,呈现出向实向新的发展态势。
这充分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投资在就业吸纳、民生改善、产业升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然而,当前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仍面临多重挑战。
部分领域隐性准入壁垒尚未完全破除,民间资本向新领域新业态投资的渠道仍需进一步畅通。
一些民营企业的投资预期和信心仍需加力提振。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市场准入制度还需完善,也表明营商环境优化仍有空间。
制度环境、要素保障、预期信心等因素对民间投资的影响明显,需要从多个维度综合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条件和空间依然充足。
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人均资本存量水平相对较低,总储蓄率仍然较高,扩大有效投资的宏观政策空间充足。
对照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无论是投资于物夯实发展根基,还是投资于人激活增长潜能,民间投资都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十五五"时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潜力依然巨大。
为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需要打好政策"组合拳"。
首先要拓展"能投资"的广阔空间,深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清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类隐性壁垒。
自2016年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清单内事项已由328项压减至106项,核电、铁路等重点领域逐步开放,这一方向应继续深化。
其次要激发"愿投资"的内生动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同时要强化"敢投资"的要素保障,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此外还要做好"会投资"的方向引领,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对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主动参与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创新,推动民间投资与产业升级同频共振。
民间投资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唯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才能充分激发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行稳致远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