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既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支撑。
随着存量空间成为城市发展主要承载、部分地区用地粗放与低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何在资源约束趋紧条件下实现更高水平的供给、更有效率的利用、更严格的保护,成为各地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此次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集中发布,系统展示各地在制度供给、治理方式和要素配置上的新探索,为推动形成节约优先、集约高效的资源利用格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问题层面看,当前一些产业园区和城市功能区面临“空间不足”与“效率不高”并存:一方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稀缺、项目落地空间受限;另一方面,存量用地中仍存在容积率约束不匹配、厂房产权结构单一、闲置低效资产处置周期长等堵点,影响项目招引、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
同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平衡,既要守住耕地红线、生态底线,也要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与产业发展空间。
原因在于,传统土地供给方式和管理规则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支撑了快速工业化与城镇化,但在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迭代频繁、资本要素流动更快的新阶段,部分制度设计与市场需求出现错位:一是指标、容积率等管理工具相对刚性,难以适应园区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业态升级的需求;二是工业不动产交易与流转制度供给不足,产权分割、登记、交易、监管等环节不完善,导致“想盘活却难操作”;三是处置低效资产涉及多部门协同、司法与行政衔接等复杂链条,流程长、成本高、风险控制难,影响资源再配置效率。
在此背景下,福建3地入选的典型经验,突出以制度创新破解存量空间瓶颈、以市场机制提升配置效率的导向。
福州市仓山区围绕园区产业升级探索“弹性容积率”制度,通过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等底线要求前提下优化开发强度安排,推动空间承载与产业需求更匹配,为企业技改扩产、布局研发等提供更灵活的空间支持。
漳州市华安县聚焦低效用地盘活,探索工业厂房产权分割制度,以更细颗粒度的产权配置和流转机制,提升园区存量资产可交易性与可利用性,促进“沉睡资源”向“有效资产”转化。
泉州市晋江市则结合司法拍卖与园区智能制造需求,探索“司法拍卖+园区智造”路径,通过打通处置渠道与产业导入机制,缩短资产再利用周期,推动低效资产出清与新动能导入形成合力。
影响方面,这些探索的共同指向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治理水平。
一方面,通过提高存量空间周转效率,减少对新增土地的依赖,有助于在守牢资源环境底线的同时保障实体经济合理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为产业链升级提供更精准的要素支撑,增强园区承载先进制造、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平台的能力,进而带动投资结构优化、就业质量提升与城市功能完善。
更重要的是,围绕规划、产权、交易与处置等关键环节形成可操作的制度闭环,有助于推动资源治理从“审批型管理”向“综合型治理”转变,提升依法治理与风险防控水平。
对策层面,持续推进节约集约利用,需在“守底线”与“促发展”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与政策协同:其一,强化规划引领与指标管理的精细化,探索弹性规则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完善事前评估、过程监管与事后评价机制;其二,完善工业不动产权属、登记、分割、交易等配套制度,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降低盘活成本与交易门槛;其三,健全低效用地识别、处置与再开发全链条机制,加强司法处置与产业导入的衔接,提升资产处置效率与产业匹配度;其四,持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数据支撑能力,推动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要素配置,更好体现“以亩均论英雄”的导向。
前景判断上,全国首届示范县(市)创建覆盖土地、矿产、海洋等领域,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从阶段性成效看,各地创建指标总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供给水平与集约利用程度稳步提高,依法治理与保护水平明显改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预计节约集约理念将进一步向规划编制、项目准入、园区管理、资产处置等环节延伸,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
对福建而言,三地经验入选既是对前期探索的肯定,也为全省推进存量挖潜、园区提质增效提供了可参照的实践路径,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带动空间治理能力与产业承载能力同步提升。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不仅关乎土地资源的精打细算,更是发展理念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的深刻转型。
福建三地的实践印证了“向制度要空间”的可行性,其启示在于:破解资源约束的密码,往往藏在对既有规则的创造性重构之中。
未来,如何让这些“地方智慧”转化为普遍实践,仍需政策制定者、市场主体与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